新聞哥:男子懸賞蘋果8尋回遺失蘋果7 撿拾者: 給華為就行

  因為,從昨日凌晨開始,iPhone8、iPhoneX便轟炸了朋友圈、微博榜。

  段子滿天飛

新聞哥:男子懸賞蘋果8尋回遺失蘋果7 撿拾者: 給華為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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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哥:男子懸賞蘋果8尋回遺失蘋果7 撿拾者: 給華為就行

  因為,黃牛小隊已經行動起來。想要第一時間拿到新款iPhone的話,目前只能預購的iPhone8,在網上的價格已經被炒到12888元起。

  起步價更昂貴的iPhoneX在黃牛手中更是被炒至20000一部。

  一位從事倒賣iPhone事業多年的黃牛告訴記者:“保證是第一批拿到貨的,你們自己搶肯定是搶不到的。現在還沒辦法確定具體價格,不過預計首批應該在2萬元以上了。現在是預售6000是定金,上市到貨後,會按照市場價格聯繫買家補尾款的。”

  然而,在發佈會召開前,一個關於iPhone8的事情就在網上火了《男子丟失蘋果7手機,懸賞蘋果8希望能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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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宵夜時遺失手機

  遺失手機的失主姓羅,從事汽車美容生意。

  羅先生説,手機遺失在10日凌晨3時至4時許,當時他和朋友十餘人在武漢市秦園路麥道夫炸醬麪館門口宵夜。朋友們難得相聚,他還喝了幾瓶啤酒,期間,去年買的蘋果7Plus手機一直放在桌子上,他還看過幾次短信。

  大約3時30分,宵夜結束,羅先生直接上了朋友的車,結果剛一上車,發現手機不見了,他趕緊下車去找,可沒有找到。他向餐館老闆和員工打聽,也都説沒有看到。

  羅先生平時的習慣都是手機和錢包一起拿着,可上車前,他喝多了也不記得帶沒帶手機,朋友記得他是拿起手機一起走的。隨後,羅先生用朋友的手機撥打自己的手機號,一直無人接聽,也沒有掛斷,直到當日上午10時才關機。

  10日、11日連續兩天,羅先生又先後回到秦園路附近打探,詢問環衞工和附近店主,但猶如大海撈針,絲毫沒有手機的消息。

  苦尋無果,決定懸賞找手機

  想起手機裏保存大量客户、合作商的電話和重要資料,還有今年第一次去西藏的珍貴照片等數千張照片,羅先生愁容滿面。

  9月12日,記者聯繫上羅先生時,他還在為找手機的事情頭疼不已。由於手機內存有大量客户和生意夥伴電話,手機丟失後,耽誤了他不少事。

  12日,抱着最後一絲希望,他在朋友圈發出懸賞公告,如果拾到手機者在保證資料完整的前提下歸還,他願意贈送一部最新上市的蘋果8酬謝,並請朋友們轉發提供線索。

新聞哥:男子懸賞蘋果8尋回遺失蘋果7 撿拾者: 給華為就行

  羅先生的朋友又向本報求助,記者向羅先生核實了事發經過後,通過“看楚天”率先發布,消息得到多家網站轉載。羅先生稱,手機裏的保存的東西全部都沒有備份,對他來説格外重要,價值遠遠超過一部蘋果8的價值。

  昨日下午4時,奇蹟出現了。

  小夥上班時路邊撿到手機

  市民蔣先生致電本報新聞熱線86777777,稱他的表弟肖先生在秦園路撿到一部手機,特徵與羅先生的手機基本一致,願意歸還。

  肖先生委託其表哥蔣先生聯繫本報,蔣先生稱,表弟當天早上6時上班時,在秦園路路邊撿到手機,當時試着解鎖過幾次聯繫失主,後來一直忙着早點攤的生意,電話也沒接到。

  昨天,肖先生看到本報新聞,就想着聯繫歸還,但又怕失主説他是偷的,心裏忐忑不安。表哥得知他的顧慮,建議通過記者聯繫失主。

  記者聯繫上失主羅先生後,他高興萬分,原來丟手機的地方正是他上車前抽煙的地方,他也願意遵守承諾,由於蘋果8剛上市,一時難以到手,他準備按上市價給肖先生現金。

  事情發展到這裏,估計你們和小編感覺一樣,皆大歡喜,全劇終。然而,故事並沒有結束。

  小夥不要蘋果,要華為

  肖先生稱,蘋果8太貴重了,只要給一部華為P10就行了。羅先生也覺得肖先生很實在,就委託朋友緊急購買了一部華為手機,花費3500元。

  昨晚9時30分,按照約定的時間,雙方來到徐東才華街一家燒烤店,經過核實,手機正是羅先生的,經過解鎖後,裏面的東西完整無缺。羅先生也信守承諾,把新買的華為手機交給肖先生。一桌人在燒烤店宵夜,把酒言歡,一切都在酒裏。

新聞哥:男子懸賞蘋果8尋回遺失蘋果7 撿拾者: 給華為就行

  面對新上市的蘋果8這麼大的誘惑,肖先生説喜歡華為手機,有網友表示嗅到了廣告的氣息,小編很無奈啊,想起了《戰狼2》裏的茅台和北京吉普。

  好在,羅先生本人出來解釋了!

新聞哥:男子懸賞蘋果8尋回遺失蘋果7 撿拾者: 給華為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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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這麼説》

  湖北大諾律師事務所律師陳進伍表示,撿到手機者願意歸還手機,不算不當得利,失主羅先生的懸賞廣告是一種針對不特定大眾的合同,一經發出即具有法律效力。撿手機者不要蘋果要華為手機,雙方協商一致,沒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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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海鵬先生:説到做到誠實守信。

  跟着吹的是好同志:二個男人真君子,一個重信一個守諾,比那些假懸賞高尚得多。

  情人-8:我覺得人家別人撿到了你的東西,如果有能力給別人一點報酬沒毛病啊。

  __倒影_:失主事先給出的懸賞,而不是撿到的人要的!既然是懸賞,要了也無可厚非!而且我相信沒有懸賞,撿到的人一定也會歸還的。

  蘇州博木電子:為雙方點贊,這是共贏

  行走在浮雲邊緣:各得其所,把酒言歡!好!

  沙漏篇篇:一個願意給 ,一個願意收 ,完美結局 ,雙方都喜笑顏開 ,可以的。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傑森斯坦王”:支持國產

  網友“cheneyplum”:不過分,這是買賣,我手機被偷也會發短信給小偷,只要歸還價錢好商量,手機裏的資料遠超手機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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