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億元去哪兒了反腐追回的錢哪去了

  “政事兒”(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今天上午,中紀委案件監督管理室處長韓晉萍做客中紀委官網時,透露了兩個反腐關鍵數據,一個是收繳的官員違紀所得,201億元;一個是挽回387億的經濟損失。

  

  中紀委反腐三人談,從左往右分別是白巖松、主持人和韓晉萍。

  今天上午,中紀委案件監督管理室處長韓晉萍做客中紀委官網時,透露了兩個反腐關鍵數據。

  兩個數據都以十八大至今年6月為時間節點,一個是收繳的官員違紀所得,“除了將涉嫌犯罪所得的款物移交司法機關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之外,還收繳了201億元的違紀所得”;一個是挽回的經濟損失,“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在查處腐敗案件的同時,已經有效挽回經濟損失387億元,這個數字還在不斷的更新”。

  兩個反腐關鍵數據合計達588億元,一個非常可觀的數字。這些錢是怎麼從貪官嘴裏挖出來的?挖出來以後,鉅款又放到了哪裏?

  中央紀委案件監管室案件協調處處長韓晉萍29日在接受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在線訪談時説,從黨的十八大到今年6月份,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在查處腐敗案件同時,已有效挽回經濟損失387億元,收繳201億元。

  韓晉萍説,貪腐乾部違法違紀所得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涉嫌犯罪的數額,即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以後,最終經過法院判決認定是犯罪所得的這一部分;另外就是紀檢監察機關認定的違反黨紀政紀的違紀所得,這部分由紀檢監察機關收繳並上繳國庫。

  韓晉萍説,紀檢監察機關對違紀所得的處理分為三種方式:沒收、追繳和責令退賠。其中,沒收針對的是違反規定收受的禮金、回扣、酬金等;追繳的對象包括違反規定佔有的公共財產,或應當交公而沒有交公的禮品等;責令退賠針對的是違反規定揮霍浪費的國有資產、違反規定亂罰款、亂收費獲得的財物等。三種方式追回的如果是錢款,由紀檢監察機關直接上繳國庫;如果是物品,由相關部門通過拍賣等方式,變現以後把變價款上繳國庫。

  韓晉萍説,從十八大以來到今年6月,全國紀檢監察機關除將涉嫌犯罪所得款物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外,共收繳201億元違紀所得上繳國庫。

  據新華社電

  聲音

  上世紀80年代,一些地方曾有“辦案返還提成”的做法。罰沒收入可以返還20%至30%。

  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涼山州監察局副局長何吉英接受媒體採訪時説,在中央規範涉案資金管理之前,在一些地方確有“辦案返還提成”的做法,但現在已經得到了規範。

  據新華社報道,按照收支“兩條線”,貪官贓款上繳國庫後,再由財政部門回撥給辦案單位,補充辦案經費。不過,各地均沒有公開一個明確統一的辦案經費回撥標準和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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