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市場監管織密反壟斷法網 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

中國經濟網北京9月7日訊(記者 佟明彪)“查處各類壟斷案件332件、不正當競爭案件3.6萬件、價格收費違法案件11.8萬件、審結經營者集中案件1788件”9月6日,在國務院舉行的“激發市場活力 規範市場秩序 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發佈會上,市場監管總局局長張工表示,公平競爭已經成為推動經濟發展在更高水平行穩致遠的迫切要求,需要更加註重法治思維、強化公平競爭法治化舉措,更加註重通過對重大壟斷案件和各類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查處“立規矩、儆效尤”,維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維護消費者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推動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和高質量發展。

織密法網 打破地方保護 優化公平競爭環境

公平競爭是市場經濟的核心。保護和促進市場公平競爭,有利於持續激發各類市場主體的創新和發展活力,優化提升市場資源的配置效率。從全球來看,強調保護市場公平競爭、加強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以此促進創新和規範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已經成為國際上成熟市場經濟國家的通行做法,歐美等發達市場經濟國家都在高度重視反壟斷監管,不斷強化立法、執法和司法舉措。

如今,我國作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國內超大規模市場已經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日趨完善。與此同時,隨着經濟快速發展、市場主體大幅擴容、線上線下市場加速融合,企業規模和產業集中度不斷增加,市場力量的競合關係和競爭程度發生了深刻變化,壟斷和競爭失序風險日趨凸顯。

為了適應高質量發展新要求和數字經濟發展新趨勢,我國相關部門兩次修訂《反不正當競爭法》,推動出台《電子商務法》,加快修訂《反壟斷法》,制定《經營者集中審查暫行規定》、《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等9部規章,發佈《關於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經營者反壟斷合規指南》等6部指南,加快制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基本建立起由多部法律、法規、規章和指南構成,覆蓋線上線下、日趨系統完備的競爭法律規則體系。

同時,為了充分發揮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優勢,市場監管部門着眼建設強大國內市場,着力打破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一方面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審查新出台政策措施文件85.7萬件,發現和糾正違反審查標準的4100件;清理存量政策措施189萬件,修訂廢止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近3萬件。另一方面大力查處指定交易、妨礙商品要素自由流通、阻礙企業異地經營等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促進提升國內大循環的效率和水平。

以案示警 治理平台壟斷 維護市場公平秩序

中國經濟網記者獲悉,今年以來,我國對平台壟斷、競爭失序現象開出多張罰單:2021年4月10日,阿里巴巴被罰182.28億元; 4月26日,監管部門對美團實施“二選一”等涉嫌壟斷的行為立案調查;7月7日,市場監管總局發佈《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互聯網領域二十二起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作出行處罰決定》,涉及滴滴、阿里、騰訊、蘇寧、美團系公司,對涉案企業分別處以50萬元人民幣罰款。

近年來,我國平台經濟快速發展,在提升全社會資源配置效率、推動技術創新和產業變革、促進國內經濟循環各環節貫通、提升人民羣眾生活便利度的同時,平台壟斷、競爭失序、無序擴張等問題也逐步顯現,不僅帶來影響市場公平競爭、抑制創新活力、損害中小企業和消費者合法權益、妨礙社會公平正義等隱憂,甚至給數據安全、信息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安全帶來風險。

對此,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強化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監管執法,針對社會反映強烈的頭部平台企業“二選一”壟斷,網絡音樂領域獨家版權,社區團購領域低價傾銷、價格欺詐,虛假促銷、大數據殺熟等不正當競爭行為,通過典型案例查處加強警示震懾效應,頂格處罰45起平台企業未依法申報案件並向社會公佈。

同時,針對“雙11”、社區團購、共享消費等平台經濟競爭的重點時段和重要領域,組織召開行政指導會,亮出法律“紅牌”,加強警示防範,及時督促指導企業加強自身合規意識和能力,以點帶面促進平台經濟競爭秩序整體規範。

8月30日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強化反壟斷深入推進公平競爭政策實施的意見》,對保護和促進市場公平競爭作出戰略部署。張工表示,市場監管總局將進一步健全公平競爭法律制度體系,不斷強化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監管執法,着力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監管體系,堅決反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為包括平台企業在內的各類市場主體創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持續激發市場創新活力和發展動力,推動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和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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