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發生於1935年,時為民國乙亥二十四年,天津衞西北角有户回教人家,姓喬,家中長子名叫喬子良。此人三十多歲,是個壯漢,早年間曾當過混混,結果因誤傷人命吃了官司,被下入大牢之中。家裏上下打點,不知託了多少關係,花了多少錢,這次保住他一條命,蹲了幾年大獄後,被釋放出來。他簽字畫押,表示從此不再作惡,要做個安善良民。
出來之後,他的確不再與混混來往,天天窩在家中不出屋,一則是擔心自己再吃官司,二則家人看慣的嚴,不讓任何人見他,但有一人例外。
這人名叫文三(綽號),他比喬子良小兩歲,兩人是發小朋友,曾一起開逛當混混,也曾一塊兒蹲過大牢。文三判的比較輕,多年前就已經出獄,出來後儘管也不怎麼安守本分,可也沒有做太出格的事兒,娶了個從河北來津討生活的姑娘為妻,生了個大胖小子,一家三口過得就算不錯。
喬子良出來後,文三第一時間去看他。喬子良的父母也沒有阻攔,他們認為文三這些年學好了,於是就想讓文三給兒子開導開導,讓兒子從此學好,安守本分,好好做人,娶個媳婦,生個兒子,一家人好好過日子。這是老兩口子的心願,於是文三來了,從不阻攔。
喬家院子小,房子少,喬子良還有個弟弟叫喬子坤,弟弟跟哥哥關係不太好,因為哥哥的事兒連累家裏花光了錢,他原本説好的一門親事,因此也告吹。後來託人又找了一個,可人家女方有條件兒,家裏的大房必須要給自己當新房,房契上的名字要寫喬子坤,要不答應,人家就不嫁。當父母的疼孩子,也就把房契名字改為喬子坤,現如今這套院子算是弟弟喬子坤的。
大哥出獄回家,跟弟弟和弟媳住在一個小院裏面實在不方便,再者弟妹也不同意。於是在院外挨着院牆蓋了一間小屋,讓喬子良居住。
喬子良一個人住倒也清淨,平日吃飯也不進院,飯菜做好後,父母給他端到小屋。説白了,喬子良的吃喝拉撒全在這間小屋裏面,他也不出去做工,天天就在屋裏待著,偶爾讓文三給找個土娼來陪自己“解解悶兒”。平時除了文三之外,他也不見外人,大有現代“宅男”的意思。
照理説,兩人是最要好的朋友,關係莫逆,比跟自己親弟弟的關係還要好不知多少倍。可誰也沒有想到,就因為文三一句口誤,讓自己喪命不説,還連累妻兒。
這一天早上,文三拿着兩個石制蛐蛐罐兒去找喬子良,他二人沒事兒之時,就喜歡鬥蛐蛐兒。文三沒見喬子良之前,在衚衕口見到喬子良的爸爸,喬大爺剃了個大禿瓢,也就是光頭。文三跟喬大爺説了幾句客套話,接着到了喬子良的小屋,敲開門後,進屋之後,兩人一左一右坐着邊聊天邊把玩蛐蛐罐兒。
喬子良也剃了個光頭,大禿腦袋鋥明刷亮,文三本想説“你可真隨你爸爸”,可口誤説成“你爸爸可真隨你”。
結果説者無心,聽者有意。喬子良愣了一下,反問一口:“我爸爸長得隨我是嗎?”
文三光顧着玩蛐蛐罐兒了,隨口説了句:“對,沒錯。”
喬子良又問一句:“我爸爸長得隨我是嗎?”
文三又回來句:“怎麼總問啊?不説了嗎,沒錯。”
哪曾想這句話剛説完,喬子良拿起一個蛐蛐罐兒朝着文三後腦就砸過去。各位,石制的蛐蛐罐兒,愣是打裂了,看出喬子良真下狠手了。
文三連喊都沒喊一聲,一頭栽倒在地,鮮血順着腦後傷口噗噗往外冒,手腳哆嗦幾下,不動了,人就這麼一下完事兒了。
喬子良一見自己打死了人命,也害怕起來,他不想再蹲大牢了,可現如今怎麼辦呢?索性這事兒沒人瞧見,不如來個神不知鬼不覺。於是他拿棉被把文三裹住,又把牀單撕成條狀,將棉被捆成“粽子”,暫時先放在小屋中,打算等到夜深人靜之時,丟入河裏。
一切利落之後,他把門鎖好,徑直去了文三家中。為何要去文三家中?他心想文三若長期不回家,文三的老婆肯定要找,乾脆一不做二不休,把她也宰了!
到了文三家中,文三的老婆正在家中蒸窩頭呢。一見是喬子良,文三老婆就問:“三兒不是去找您了嗎?怎麼您來找他了,別是你倆走岔了?”
喬子良假裝不知道文三去找自己,他把院門關好,到了文三老婆身後,乘其不備從後面掐住其脖頸,將其掐暈過去。他見文三老婆有幾分姿色,於是將其拽到炕上,玷污一番,接着用綁腿的腿帶子將其勒斃,屍體丟入一個放被褥的櫃子之中。
一切利索之後,喬子良沒走,他在等人,等文三兒子回家。到了快中午的時候,文三兒子放學回家,進院之後,見了喬子良,小孩撲過去,滿口喊“大大”(大伯、大爺的意思)。孩子不知道,這個大大現如今比“狼外婆”還可怕。小孩進屋後,喬子良跟在後面,抄起一口菜刀,朝着孩子就剁,幾刀下去,孩子命喪當場。喬子良將其丟入麪缸之中,扣上蓋子。他趁着晌午人少之時,逃回家中。到了晚上,他趁夜色將包裹文三的棉被丟入河中。認為一切人不知鬼不覺。
可沒幾天,就破案了。先是文三的屍體被人發現,接着鄰居見文三家院門開着,可屋裏沒人,進屋後發現有血跡,結果在麪缸裏找到了文三的兒子。兩案並作一案,有人看到喬子良去過文三家,也有人看到文三去找喬子良。喬子良被抓獲,起初不説實話,但經不住折騰,最後只好説出實情。
喬子良罪大惡極,判處極刑。可憐文三,交錯朋友,只一句口誤,招惹如此大禍。勸人交友要看清,不是善人不可交。
現如今喬氏後人還在(喬子坤之後),住在北辰馬莊。這則事件,便是筆者從其後人口中得知。權且寫下來,供大夥品讀。(注:本文所使用圖片為民國舊照,與文中案件並無實質性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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