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東新區上南花城社區,
有一幢樓出現了一個奇怪的現象,
居民們不約而同地做着同一件事,
家家户户屯着一大堆耳塞。
這幢居民樓位於小區當中,
按理説是最為安靜的位置,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原來,
該樓502室住户與樓上602室發生矛盾,
一怒之下使用了震樓器,
這一震就是五年。
新民晚報“上海時刻”出品
一件瑣事震樓5年
日前,記者來到該居民樓,見識了震樓器的威力。首先,是一種類似規律敲擊榔頭的聲音,三下一個輪迴,持續不斷。此外,還有不間斷播放音頻,聽着似乎是某種“黃色音頻”。
居民告訴記者,白天因為有白噪音,所以還能遮蔽一些,最痛苦的是到了夜深人靜的晚上,這些噪聲會變得異常清晰,聲音隨着樓板蔓延全樓,整幢樓都深受其苦,最讓他們受不了的是,噪聲還只是震樓器威力的一小部分。
“最厲害的,是一種低頻震動,這個功能一開,整棟樓都在抖,震得人腦殼嗡嗡響,幾分鐘就吃不消。”居民説,在他們的抗議下,這户人家稍有收斂,這一功能如今偶爾使用,但兩種噪聲攻擊是24小時不間斷進行,已經持續了整5年。
究竟是什麼仇怨,讓鄰里關係變成一場噩夢?記者來到了當事人之一的602王女士家中瞭解情況。進門就看到,王女士在客廳鋪上了席夢思,她晚上就睡在這裏,桌子上放着一堆耳塞,這是樓裏家家户户的標配。她家的卧室,是主要“攻擊”目標,噪聲這裏變得異常清晰,記者用手機分貝軟件測試了一下,最高達到了68分貝。
通過手機App測試,震樓器和各種噪音經常達到五六十分貝(非專業測試僅供參考)。新民晚報記者 劉歆 攝(下同)
説起和樓下的恩怨,王女士一聲嘆息,説多年前和他們家還是好朋友,一起散步一起逛街,直到2016年發生了一件小事反目成仇,引發這場持續5年的“戰爭”。
當時王女士家陽台的水管老化滲水影響到了樓下,因為沒有好好溝通,這點小事逐步升級,兩家人從親密相好變得形同水火。到了2017年,樓下就開始使用震樓器進行“無差別攻擊”。
居民無奈只能將牀墊放在客廳噪音較輕處
鄰居“躺槍”苦不堪言
位於“攻擊”最前沿的602自然是苦不堪言,王女士的丈夫很久之前就已經搬出去住。而其他居民也是無辜“躺槍”,最倒黴的要數702的住户。702住着一對老夫妻,記者上門時,85歲的鐘老伯正在睡覺,晚上睡不着只能白天打個盹,這樣生活已經持續了五年。
他的妻子王阿婆告訴記者,老伴的身體原來很好,就是這幾年迅速衰老,因為他們家離“戰場”最近,卧室裏的聲音只比602稍微輕一點點。本來就睡眠不好的鐘老伯經常一夜無眠坐到到天亮,因為精神萎靡還摔了兩跤,斷了5根肋骨,原本精神矍鑠的他已經被折磨得渾渾噩噩。
此時,其他居民也紛紛趕來,現場猶如“吐槽大會”,他們這幾年也是深受其害。有一位居民已經很久沒有在家睡覺了,每天晚上安頓好妻兒,就到丈人家休息,因為他睡眠不好,一夜無眠的結果就是第二天無法正常上班。他的孩子也不止一次向他抱怨,休息不好沒法好好學習,但學校就在邊上沒法逃離,他非常擔心孩子的學業會受此影響。
另一位居民更是倒黴,剛花了千萬買了這套房子,她如今非常後悔居然沒有在看房時發現這一情況。“我還以為是普通的裝修噪聲,沒想到日日夜夜不停,天天睡不好,早知道怎麼也不會在這裏買房。”
為了減輕噪音的影響,居民家中常備各種耳塞。
取證艱難無法維權
為什麼不聯合起來制止這種行為?居民們哀嘆道,什麼辦法都試過了,毫無效果。
首先是602室,也曾經用敲擊地板等方式反擊過,但隨即招來更大的報復,加上鄰居抗議,只能偃旗息鼓。其他居民也上門溝通過、砸過門、報過警、拉過電、信訪過、投訴過、打過官司、寫過聯名信、制定過樓組公約,但502只用一招化解:“堅守不出”,沒有任何辦法能阻止震樓。
每當居民報警,民警都會上門,但敲不開門,聲音只是暫時停止,等民警一走,噪聲攻擊又開始繼續。這幾年附近派出所的民警不知道上門處置過多少次,但就是因為取證難,不能固定證據,無法對其進行強制措施。
而且即便民警鎖定了證據,處罰手段也非常有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理法》第五十八條之規定,對於故意製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第一次給予警告處罰;警告後仍不改正的,將對其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處罰。
再説去法院起訴,居民被告知要去指定的專業檢測部門出具環境檢測報告,如果分貝數超過標準,才可能發起訴訟。但檢測機構卻表示,被噪聲檢測的對象,必須是單位,比如工地、工廠之類,不能是個人,所以通過司法渠道解決也走不下去。
上南花城居委會張書記告訴記者,居委會也曾採取了各種方式進行調解,搭建平台讓居民進行協商,但均無效果。上鋼新村街道信訪辦楊主任也表示,5年來他們為此跑了不知多少次,甚至去502住户的單位溝通,但被告知此人已經退休,這是個人行為,單位無權管轄。
居民多方反映,仍無法解決震樓器擾民問題。
拒絕溝通訴求存疑
究竟502住户的訴求是什麼?他們又有什麼委屈?怎樣才能停止震樓?記者來到502室試圖採訪當事人,但一直沒人應門。一位居民告訴記者,502室曾經與他們家主動接觸過,告訴他們不要參合其中,不要和其他居民一起“搞”他們。
“他們的訴求非常奇怪,我至今也難以理解。”這位居民表示,這對夫妻上門後首先是訴苦,説602的行為對他們的生活造成影響,而其他居民都幫助602來“欺負”他們,丈夫還説他的妻子已經搬到其他地方住,除非妻子能夠回到這裏正常生活,否則就不會罷休。但説到“震樓”一事,夫妻倆就絕口不提。也有居民曾經瞭解到,502的訴求就是想讓602搬走。
一位居民曾經在502室開門時看到過屋內的場景,裝着好幾個監控攝像頭,桌子上也放着一堆耳塞,白天幾乎看不到這户人家出門,只在夜深人靜悄悄出沒,電梯如果有人,只走樓梯。如此殫精竭慮,小心翼翼,頂着全樓的壓力一心報復,鄰居們很難想象是怎樣的動力讓他們甘願犧牲正常生活,將損人不利己堅持到底。
602室王女士告訴記者,説她願意“投降”。“只要他們願意開門溝通,我馬上就下樓賠禮道歉,或是其他什麼解決方式,都可以商量,只要停止震樓什麼都好説。”王女士説,至今還記得和樓下鄰居相處甚歡的時光,現在她每天睡在客廳的席夢思上都會思考,事情為什麼會變成這樣?
而鄰居們更是欲哭無淚,兩户人家的鄰里矛盾為何要殃及全樓?震樓器為什麼隨手就能買到?法律難道拿這種行為就毫無辦法?他們何時才能恢復正常的生活?
記者將會對此事持續關注。
【律師説法】
上海方洛律師事務所宋博律師認為,這個案件表面上看起來與相鄰權有關,但是如果仔細分析就會發現,並不符合《民法典》中關於相鄰權的規定。相鄰權是相鄰權利人應遵循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係,這個權利是建立在自己具有生產、生活等合理需要的基礎上,在行使自己通行、通風、採光等生產、生活需要的權利同時,兼顧相鄰方的權益。
但是,本案中,502室房主使用“震樓器”長期故意製造噪音妨礙相鄰方的合法權益,已經超出了自己合理的生活需要,應該被視為故意製造排放噪聲等有害環境污染因子,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應當按照環境侵權責任糾紛處理,要求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如果之前選擇按照相鄰權糾紛處理,就會有法律適用及舉證責任方面的障礙。但是按照環境侵權責任糾紛來處理,其處罰力度和舉證責任就將會對被告極為不利,或許能走出目前各方均無法解決的困境。
當然,法院在處理環境侵權糾紛案件啓動司法鑑定程序時,會根據被告的主體身份不同,適用的測量方法、評價標準均有所不同:若被告為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商業經營企業,可適用《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若被告為工業企業,可適用《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分別以上述標準對低頻噪音進行檢測,並以此評價是否超標;關於振動則均採用《城市區域環境振動標準》進行檢測、認定。
本案由於被告為個人的情況下,完全適用於居民生活噪聲排放的特殊標準尚未出台,給法院的案件審理帶來挑戰。律師建議可以參照適用《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城市區域環境振動標準》進行低頻噪聲及振動的檢測、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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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問題不能好好坐下來溝通?
來源:新民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