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客户支持 今日發表了《關於天津車主韓潮先生二手車糾紛案的情況説明》:韓先生於2019年6月通過官方渠道購買了一輛Model S官方認證二手車,並按照正常流程提車完成交易。韓先生在使用此車期間瞭解到車輛葉子板曾存在維修情況,便據此認定並堅稱此車有結構性損傷,向特斯拉提出“退一賠三”的要求。
資料圖 新華社記者 丁汀 攝
特斯拉稱,原車主2019年初發生過輕微的剮蹭事故並委託第三方修理,維修方案僅對作為車身覆蓋件的葉子板進行了更換,完全不涉及車輛結構件及其他任何車輛安全部件。因此該車只是涉及車身外觀覆蓋件的事故損傷和更換,不存在結構性損傷問題,特斯拉認為不構成欺詐。
特斯拉還表示提供給韓先生的第二輛代步車至今拒不歸還,近兩年間,長期在社交媒體平台上大量發表關於特斯拉的不實負面信息,在法庭審理之外肆意散佈單方材料,影響輿論。此外,韓先生還發布律師和專家等人的個人信息甚至進行人身攻擊,特斯拉指出保留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權利。
事件的進展是,2020年12月一審判決後特斯拉上訴,目前還在二審階段。據瞭解一審判決結果是退一賠三,特斯拉公司向韓潮退還379700元購車款,並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賠償給韓潮1139100元。
二手車主回應與特斯拉糾紛:部分説辭簡直荒謬
特斯拉與上海車展“維權”車主的糾紛看來一時難以平息,@特斯拉客户支持 下午刊發了一份情況説明,介紹了與其中一名維權車主韓潮的二手車“恩怨”。
儘管一審判特斯拉欺詐,需要退一賠三,但特斯拉表示已提起上訴,並詳細列舉出自己的“無辜”以及車主的種種不是。
對此,涉事車主韓潮在微博回應,就特斯拉提到的種種一一駁斥。
回覆原文如下:
首先我的車並不是在使用期間發現的切割情況,而是在發生一次失控,癱瘓之後(剎車,電門都踩不動),由市場監管局建議,做了全面鑑定後發現存在車體結構被切割破壞。
在購車前,銷售並未向我披露任何相關車況,我本人亦在各個付費查詢車況軟件進行車況查詢,可並未查詢到任何相關信息,付款均被退還。
不論失控事發後還是發現切割後,本人均試圖與特斯拉進行調解,得到回覆為,原價退車是不可能的!公司要賺錢的!
關於特斯拉是否對車況知情,涉案車輛維修機構為特斯拉官方授權鈑噴中心,根據官網資料介紹,官方授權鈑噴中心所有維修行為均要向特斯拉中國進行披露,之前我也發佈過相關特斯拉官網諮詢。
並且在售前不論銷售口頭承諾亦或官網介紹,無結構性損傷均為特斯拉認證二手車的基本標準,且特斯拉承諾車輛經過官方兩百多項全面檢測,並進行翻新,所以特斯拉稱是在投訴後才調查瞭解車輛情況簡直荒謬。
關於車體是否為結構性損傷,我國國標中有且僅有GB/T4780-2020中有明確結構件定義解釋,並且涉案車輛切割部分在國家標準中被圖示為"車身結構件"。到底結構件的定義該由國家標準還是特斯拉手冊判定,我相信法院會有公正的判斷。
關於對整個汽車行業影響,本人持與特斯拉完全相反的意見,如我被判定敗訴:
既然涉案車輛切割部位屬於國標中明確的結構件,且與A柱,B柱,C柱,等大家熟知的結構件同時存在在標準中"車身結構件"表格中,如我敗訴,既代表此後任何二手車或新車車商可以合理合法的在不告知車況的條件下以正常車的標準和價格出售重大事故及結構性損傷車,商家完全不需要進行披露。
如上述成立,會對整個汽車行業產生巨大影響,所有消費者都不再享有應有的知情選擇權!
關於代步車,我們多次到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調解,監管局的同志根據相關法律明確要求特斯拉提供代步車,而特斯拉一直稱沒有得到上層授權,無法提供。
並多次以車輛不存在質量問題的説辭拒絕提供代步車。
期間特斯拉多次要求我去提涉案車輛,出於發生過失控與發現結構損傷,本人不敢駕駛,期間我提出過我的訴求:
1.把車修成無結構性損傷車輛,不影響安全,本人撤訴。
2.依法提供代步車。
3.書面保證,由此切割焊接造成的事故傷亡或財產損失由特斯拉負責,其他問題或我本人問題導致的事故後果均由我本人承擔。
上述訴求均被特斯拉拒絕。
本人依法使用代步車,我本人也留存了市場監管局依法要求特斯拉向我提供代步車的相關錄音。
對於特斯拉口正所謂"專家",多名專家為特斯拉員工,其次專家當庭説"切割車比原廠更安全"等理論,均被記載在42頁的庭審筆錄中。
特斯拉二審邀請了兩名專家,還有"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出具的函文件作為證據。我會附圖證明協會與二審特斯拉代理律所的關係和所謂協會自己微博的二手車披露標準。
關於人身攻擊更不存在,本人揪其根源,證明了"特斯拉"律所""行業協會"之間的利益往來關係,並提交法院,已被收納。
(原標題:特斯拉回應維修二手車退一賠三:沒有欺詐、繼續上訴)
來源:北晚新視覺綜合 財經網 搜狐網
責任編輯:劉嘉鈺_1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