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法治底色,繪就大美青溪絢麗畫卷
奉賢區青村鎮
青村鎮位於奉賢區中部,古稱青溪,相傳孔子弟子言偃曾來此遊學,留下了青村人“敬奉賢人”的千古佳話。近年來,青村鎮全力探索國際化大都市背景下的鄉村振興之路,頗具人氣的“網紅村”吳房村、藴藏着千年歷史的青村老街、崛然而起的青村寶華帝華園特色商業街,繪就了大美青溪既具時尚現代氣息又富傳統文化美的絢麗畫卷。
在改革發展過程中,青村鎮堅持“經濟社會發展推進一步,法治建設就先行一步”的理念,今年4月在全區率先成立基層法治建設委員會,率先召開法治建設委員會會議,率先建起工作規則、細則等基層法治建設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司法所統籌基層法治建設的作用,全面打造基層法治建設“青村樣板”,為全民安居樂業、各行業井然有序的大美青溪絢麗畫卷打好法治底色。
抓落實,切實提升基層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落實凡鎮長辦公會議司法所長必列席機制。今年以來,司法所長列席鎮長辦公會議4次,對文創設計大賽活動方案、合同資金支付、相關經濟行為運行方案等提出法律意見,為政府依法決策當好參謀助手。
二是落實重大事項法律論證風險評估機制。健全鎮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程序,司法所統籌鎮政府法律顧問團律師對重大行政決策開展法律論證及風險評估。今年以來,共開展13次重大事項風險評估,有力防範重大行政決策法律風險。
三是落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會議機制。充分發揮委員會辦公室的執法監督作用,通過召開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會議,對執法決定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審查。今年以來,共召開涉及城管執法的法制審核會議6次,推動基層政府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切實提升基層行政執法的公信力。
四是落實行政爭議源頭預防和化解機制。着力推行柔性執法方式,提升執法人員釋法説理能力,加強執法過程中的精準普法,從源頭預防行政爭議發生。積極推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完善人民調解與行政爭議化解聯調聯動機制。今年以來,青村鎮行政訴訟案件5件,兩件駁回當事人訴求,其餘3件均予以和解,真正實現案結事了。
求實效,推動法治助力鄉村振興戰略
一是深化“三治融合”治理模式。依託律師資源,青村司法所對村規民約及“美麗約定”開展法制審核,確保約定合法合規、精準實用,累計參加“美麗約定”專題會議3次,出具村規民約、“美麗約定”等合法性審查報告58份,保障基層羣眾依法自治。推進法治建設工作與黨建工作的深度融合,將基層法治建設內容納入鎮黨委《黨建引領推進村居治理能力提升項目》中,進一步加強基層公共法律服務和普法宣傳,以法治助力鄉村振興戰略。
二是公共法律服務延伸到百姓身邊。全面建成“鎮有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村有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百姓身邊有公共法律服務點”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在生活驛站、睦鄰四堂間建立法律服務點,通過村居顧問律師、法治帶頭人、法律明白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形式,切實做到公共法律服務全覆蓋、零距離。目前,青村鎮有“一村居一法律顧問”律師12名,法治帶頭人33名,法律明白人368名。上半年,通過線上線下方式,共接待羣眾法律諮詢和調解157人次。
三是營造基層學法用法濃厚氛圍。壓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強化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建立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每年兩次專題學法機制,逢會必講法形成常態。建立“文藝宣法、講座宣法、調解宣法”模式,建立青村法治文化廣場、青溪法治公園、各村居法治微公園和法治宣傳牆等法治文化陣地,使人民羣眾出門見法、抬頭見法,在潛移默化中接受法治薰陶。
圖|左右滑動
重服務,營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一是打造服務平台。探索建立由3名律師組成的經濟園區法律顧問團,併成立法律服務企業小分隊。建立經濟園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切實打通法律服務企業的“最後一公里”。如在處理某園區歷史遺留違法用地問題上,經濟園區顧問律師從擬定處置方案、發放告知書等方面全過程參與法律把關,既合法合規解決問題,又最大程度保護企業正當權益。
二是豐富服務載體。發揮法治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的統籌協調作用,加強資源整合,推動各部門多維聯動、法治工作與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疫情防控期間,與鎮相關部門共同舉辦“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企業家沙龍活動,邀請律師為企業負責人講解商業合同和涉税類法律知識;聯合開展“助企幫幫團”項目,為企業復工復產復市提供精準法律服務;司法所與商會簽訂合作協議,深入推進“法企公益服務聯盟”,形成長效工作機制,為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是着力化解矛盾。充分發揮服務平台和載體作用,加強企業矛盾糾紛排查和風險防範化解,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第一時間組織開展調處,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積極為企業紓困解難、共渡難關。今年上半年,共接待涉及企業的法律諮詢78件,化解各類涉企矛盾糾紛36件,其中企業員工意外死亡和工傷的重大突發性事件3件。
區域經濟的高質量發展離不開法治的保障與助力,在基層法治建設道路上,青村鎮將繼續以“一張藍圖繪到底”的精神,以“賢”為筆、以“法”為墨,不斷完善體制機制,加強司法所建設,提升公共法律服務效能,因地制宜探索創新,交出人民羣眾滿意的“青村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