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言】
民政部近日宣佈,經國務院同意,今年6月1日開始,將在部分地區開展為期兩年的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對試點地區的人來説,這意味着“扯證”將不再限制户籍地。
婚姻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但異地婚姻登記阻塞不暢,成為不少新人喜結連理路上的困擾。根據現行規定,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辦理登記。這一規則的制定固然有着當時的考慮,然而在人口流動越發活躍的今天,許多情侶領個結婚證只得往返於多地間,為此增添了經濟、時間、精力等各項成本。為愛奔波之苦何解?
民有所呼,政有所應。大數據時代,婚姻登記信息已實現全國聯網,各部門信息共享成效顯著,加上個人信用風險告知制度在婚姻登記過程中全面推行,一些地方做出了婚姻登記“市內通辦”“省內通辦”的有益探索,因此開展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具備了一定條件。讓數據多跑路、羣眾少跑腿,持有效居住證,在試點地區辦理婚姻登記,“跨省通辦”不僅解決了羣眾的“急難愁盼”,也是提升服務效能、構建服務型政府的題中應有之義。
當然,一項新改革舉措的推行,是一個不斷完善的過程。面對婚姻登記“跨省通辦”涉及環節多、各地工作差異大等問題,各地民政部門應通力配合、加強磨合,在便民與秩序間謀求雙贏,把好事辦得更好。
(原載於新華網 作者:馬若虎 摘編:項鋒、趙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