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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衞生髮展研究中心醫療保障研究室主任顧雪非告訴健康時報記者,“醫保卡兑換現金”這一行為目前確實屢禁不止,我們也一直在想辦法對此行為進行控制,如果大家看到類似小廣告,可以向當地醫保部門舉報。建議可以利用大數據去看參保人的購藥規律,根據大數據去追蹤參保人的購藥行為是否異常。
(健康時報記者 王艾冰 實習記者 趙為德)“醫保卡餘額回收”“醫保卡兑換現金”……近日,健康時報記者收到來自北京、成都、哈爾濱、長春等城市患者反映,不少聲稱可以用醫保卡在兑換現金的“中介”廣告,通過購買高價藥品、去指定藥店刷醫保資金等方式來兑換現金。
2021年5月1日,我國首部《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正式實施,其中第十九條規定,“參保人員不得利用其享受醫療保障待遇的機會轉賣藥品,接受返還現金、實物或者獲得其他非法利益。定點醫藥機構也不得為參保人員利用其享受醫療保障待遇的機會轉賣藥品,接受返還現金、實物或者獲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健康時報記者 王艾冰攝
患者反映:在藥店用醫保卡購藥,就可以兑現成現金
在四川省成都市街頭,時常能看到貼有“醫保卡兑現現金,當時到賬,歡迎中介合作”的小廣告。這些小廣告讓來自成都市的張先生感到非常疑惑,醫保資金怎麼可以兑換成現金呢?
按照廣告上提供的聯繫方式,一位聲稱確實可以用醫保卡兑換現金的女士王麗(化名)表示,“我們這裏可以用成都市等四川省內城市的醫保卡,通過去藥店買藥的方式兑換現金,購買藥品後,我們可以給您返65%的現金。”
王麗説,“只需帶上本人的醫保卡和身份證,前往指定的藥房刷卡取藥即可。刷完卡後,我們會到藥店把藥取走,然後會把65%的錢打給你。”
“到了藥房,不能直接説可以兑換現金,要走正常患者刷卡買藥的流程,到藥房後我會給藥房營業員説讓他給你刷卡。”王麗説。
記者調查:醫保卡兑換現金屢禁不止
健康時報記者進一步調查發現,不止成都,北京、哈爾濱、長春等多地也存在類似的情況。
在北京市朝陽區某三甲醫院附近的小路上,健康時報記者也撿到了多張標有“回收舊藥”的小卡片。11月16日,當健康時報記者撥打了卡片上的電話後,一位“黃牛”表示,“我們這確實可以用醫保卡買藥後兑換現金,但是需要您自己去醫院或者藥店買藥,然後我們通過收購藥品的方式,給您支付一定的現金。”
“建議你購買價格高一點的藥品,這樣比較划算,比如西黃丸,這種藥比較貴,我們一般都是以340元一盒左右的價位收購。”上述人員向健康時報記者透露,而記者查詢發現西黃丸的市場價格大多為649一盒。醫保卡購藥報銷需要根據個人情況按照比例進行具體報銷。
“北京還有好多人都在做,並且我都能聯繫到,因為做這個確實是做的時間越長才越掙錢”,上述北京市通過“收購藥品”進行醫保兑現的人員告訴記者。
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衞生髮展研究中心醫療保障研究室主任顧雪非告訴健康時報記者,這一行為目前確實屢禁不止,我們也一直在想辦法對此行為進行控制,如果大家看到類似“小廣告”,可以向當地醫保部門舉報。
專家建議:開展專項治理,大數據追蹤購藥行為
“醫保卡套現兑換現金,涉嫌違法。”北京市一法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兆成告訴健康時報記者,此行為對於參保人來説涉嫌違法,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犯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獲取醫保險基金,屬於刑法規定的詐騙公私財物的行為,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周兆成表示,“對於此事件中的中介和藥房職員,可能會因此承擔刑事責任;另外,對於涉事藥房,也會面臨不再有醫保刷卡資格等相關懲罰。”
顧雪非建議,可以利用大數據去看參保人的購藥規律,因為每個人的用藥是有一定的規律可循的,可以根據大數據去追蹤參保人的購藥行為是否異常。
中國政法大學助理教授廖藏宜向健康時報記者建議,應進一步推動醫保基金監管的制度體系建設;第二,要借用現有的信息化和大數據手段,追蹤參保人的購藥記錄,完善醫保基金監管的知識庫和規則庫,推動全過程的智能監控;第三,強化各部門協同監管,多部門聯動開展專項治理行動;第四,要強化定點藥房的信用建設,強化其自律意識。
來源:健康時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