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疫情防控期間延吉市生活必需品和相關防疫物資的市場價格穩定,延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價格欺詐、不執行價格干預措施、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哄抬物價等違法行為採取有效措施進行嚴厲打擊,全力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近期,該局開展市場穩價保供專項檢查行動,檢查中發現在河南街某超市未使用經過監製的價格標價籤,該超市大白菜銷售購銷差價率超過規定標準,其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強民生商品價格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政策規定。公園路某超市未使用經過監製的價格標價籤,該超市大白菜、散香菜銷售購銷差價率超過規定標準,其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強民生商品價格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政策規定。延西街某超市架豆王豆角時銷售標價為11.58元/斤,實際結算價格為14.96元/斤,其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
對於上述三起涉嫌價格違法行為,延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立案調查。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延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繼續加大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相關物資市場價格監督檢查力度,對檢查中發現的價格違法行為進行嚴厲處罰。
【來源:延邊廣播電視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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