説好要全退的6200元網店服務費 外賣寶為啥只退4000元?

“我開網店做外賣小吃,去年與重慶彩創科技有限公司簽訂合同,讓他們公司的外賣寶項目代運營管理我的小吃網店,約定今年9月底到期並且在7月份退還服務費,但至今未收到錢。”上週,山東的楊先生向上遊新聞熱線966966/上游新聞APP反映。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上游新聞記者進行了採訪。

去年9月底,重慶彩創科技有限公司外賣寶項目的工作人員主動聯繫楊先生稱,外賣寶可以代運營,為楊先生的店鋪提供託管服務,進行店鋪整理、優化以及數據登記跟蹤分析與審核。

楊先生介紹,他與該公司通過第三方線上平台以優惠價6200元價格網簽了代運營電子合同,雙方約定:外賣寶提供1年服務,服務期滿10個月全額無息返還楊先生支付的服務費;小吃網店的銷售額,外賣寶要提成。

“但是在服務期間,外賣寶只是為店鋪網頁修改了幾張圖片,其他的事從未管過,店鋪生意也未見起色。”楊先生説,當時他就是看中這一條約定才籤的合同,但雙方終止合作一個多月後,6200元服務費始終沒打到他的賬上。期間,他經常聯繫外賣寶客服,但對方始終沒回應。

彩創公司為啥不退服務費?楊先生説,因為對方否認合同中有全額無息退服務費的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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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簽約前的聊天記錄

説好要全退的6200元網店服務費 外賣寶為啥只退4000元?

楊先生付款的截屏圖 受訪者供圖

記者希望看看合同,但楊先生説:“通過線上下單原本有網籤的電子版合同以及紙質合同,但都因自己保管不慎丟失了。”

11月9日,記者聯繫了彩創公司。該公司工作人員表示,合同中沒有退服務費的條款,而且這事也非公司違約,而是楊先生違約在先。今年1月,楊先生的店鋪就關了門一直未營業,公司也就沒有提成收入。

不過,楊先生在11月10日告訴記者,雙方經過協商,彩創公司已經退款4000元。

對此,彩創公司工作人員表示,外賣寶項目正在做收尾工作,原本按公司規定是不可能退服務費的,考慮到今年餐飲行業遇到的特殊情況,這才退款4000元。

律師提醒:妥善保管合同及付款憑證

對此,重慶原馳律師事務所律師張禮節介紹,無論是電子合同或紙質合同以及付款憑證,甲乙雙方都要妥善保管。當對方不承認或賴賬時,這些證據就是維護權利的重要依據。

就本案而言,張律師表示,楊先生吃了合同保管不善的虧,找公司退款時拿不出合同作為依據。還好金額不大,又有上游新聞介入,最終拿回了4000元。

張律師提醒,簽訂合同時,一定要約定自己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一旦發生糾紛可以就近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避免長途奔波。

上游新聞記者 陳英/文 劉玲/封面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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