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裁判文書網,薛之謙與李雨桐(原名李璐禕)名譽權糾紛案二審民事裁定書於今年1月5日發佈,薛之謙不服一審民事判決提起上訴,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撤銷一審判決併發回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重審。
據企查查風險信息顯示,該案件一審判決為人民法院認為不宜在互聯網公佈的其他情形。
據悉,2017年9月8日,薛之謙高調宣佈和高磊鑫複合後,其前女友李雨桐深夜發文譴責薛之謙騙財騙情感,還曝出他多項黑料,使得薛之謙形象一落千丈。
2018年6月17日,薛之謙個人工作室發佈嚴正聲明,稱針對早期在網上故意誣衊薛之謙的有關詆譭者和宣傳者,將根據公安人員舉報、證據調查、民事訴訟或是刑事訴訟等法律法規攻堅維護保養自身的支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