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方城縣檢察院幹警屈新建和同事穿梭於縣城的大街小巷,對發出窨井蓋治理檢察建議後有關單位的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監督。看到沿途的問題窨井蓋、路沿接坡等問題基本整改完成,大家內心的自豪感油然而生。在檢察官干預監督之下,當地有關部門已經更換了40多個破損或不規範的窨井蓋。(4月16日《檢察日報》)
檢察官的“多管閒事”確實值得我們點贊:2020年底,河南方城縣檢察院組織檢察官,深入縣城大街小巷開展涉窨井蓋和路沿問題摸排。在對城區9741座窨井蓋排查中發現,有多處窨井蓋、路沿接坡等存在隱患未及時修復、更換。
“井蓋雖小,卻牽涉到廣大羣眾腳底下的安全,決不能讓一個個井口吞人的悲劇在方城上演。”方城縣檢察院針對調查發現的問題,列出詳細清單,從窨井蓋安全、路沿接坡安全等6個方面向縣城市管理局發出檢察建議,要求及時堵塞漏洞,採取補救措施。為此還多次召開涉及城建局、文化廣電、供電局等10多個單位參加的座談,告知這些單位要加強“隱患窨井蓋”的維修和管理。
如今,在檢察官的“苦苦相逼”之下,當地的“隱患的窨井蓋”已經解決了。問題在於,更換“隱患的窨井蓋”不該是責任部門的理所當然,主動而為嗎!還用得着檢察官去調查,去研究,去統計,去告知!去苦口婆心勸説!
檢察官監督“隱患的窨井蓋”並不是“主業”而是“副業”,甚至可以説是“多管閒事”,因為這本來就不是他們的“業務範圍”。對於有關部門而言,不能履行自己的責任,也要靠着檢察官逼着才去做。城市裏的“隱患的窨井蓋”就擺在那兒,檢察官不去檢查,檢察官不去尋找,責任部門也能“找得到”,即便自己“不尋找”,市民的問題反映也早就“擁擠在了案頭”。“隱患的窨井蓋”不能總是百姓心頭“隱隱的痛”。
城市窨井蓋管理不善導致的悲催事件很多:前幾年,某地一位高中生參加高考,被大雨衝進了窨井裏死亡;前幾天,某地的一位孩子掉進了窨井裏,3天過去了還沒有找到孩子的蹤影……“走着走着就沒有影了”的悲劇不能再發生,也不該再發生。其實,解決的辦法很簡單,那就是嚴格管理,定期巡查,及時更換,提高窨井蓋的質量標準。
想起前幾年很多地方推出的“窨井保險”,“窨井保險”確實能在悲劇發生之後起到補償作用,而生命和健康是能用金錢來補償的嗎!目前已經有城市開始實施“智慧井蓋”,有定位信息,有視頻監控,這種做法值得嘗試。而更重要的則是,對於“窨井吃人”事件要倒查責任,嚴格追責。唯此,才能倒逼責任部門重視起來,主動作為。
更換幾塊“破損的窨井蓋”,花不了多少精力,也花不了幾個錢,就別坐等檢察官苦苦相逼了,“腳下的安全”才是“穩穩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