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湖北經視】;
江西一酒店被查封
2021年1月19日,江西省新餘市分宜縣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接羣眾舉報稱:在分宜縣鈐山西路發現某酒店違反疫情防控禁令,舉辦大型酒席。 接到舉報後,警方立即展開了調查。
經查,該酒店中午承辦了多桌酒席,參與宴席的人員較多,酒店明知人民政府已頒佈了疫情期間疫情防控命令,卻無視疫情防控要求,不顧禁止羣體聚餐的禁令,違規辦理超過50人以上的酒席 ,該酒店的行為干擾了疫情防控工作開展,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
江西凱冠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分宜店) 因存在違規承辦超過50人的婚宴、就餐場所人員大量聚集等違反疫情防控規定情形,且其早已簽訂了不承辦超過50人酒席承諾書,存在主觀故意因素,對其經營場所予以查封。
目前, 酒店老闆袁某某因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被分宜警方依法行政處罰。
新聞多看點
天津查封一家進口冰淇淋店
近期受國外疫情影響,進口冷鏈食品防疫安全受到羣眾廣泛關注。自2020年12月23日起,天津市在全國率先提出進口冷鏈食品 “五不準”(即 :從業人員無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準上崗、進口冷鏈食品無檢驗檢疫證明不準採購、無消毒證明不準經營、無貨物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準銷售、沒有追溯數據(追溯碼)的一律不準採購、經營和銷售)管理要求。日前,天津市河西區市場監管局會同公安河西分局對一違法行為人予以行政拘留處罰。
2021年1月14日,河西區越秀路街市場監管所在進口冷鏈食品排查工作中發現,坐落於天津市河西區樂園道彩悦城·陽光樂園購物中心二層的天津薩歌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新西蘭進口冰淇淋,未按規定錄入進口冷鏈食品信息追溯系統,且店內所有接觸或銷售進口冷鏈食品的從業人員無七日核酸檢測證明。
市場監管部門第一時間致電公司法定代表人章某,告知其進口冷鏈食品“五不準”要求,要求章某將在售的進口冷鏈食品信息錄入追溯系統,同時店內所有接觸或銷售進口冷鏈食品的從業人員需每七日進行核酸檢測,章某以資金不足為由拒絕執行。 此後,執法人員多次致電章某,並聯系彩悦城運營方進行督促,章某仍然拒不執行。
1月16日,市場監管部門約談法定代表人章某,現場向其出示天津市防控指揮部《關於印發天津市進口冷鏈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規範的通知》(津新冠防指〔2020〕289號)文件,在執法人員再三要求下,章某提供了店員身份信息,經查發現店員身份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且未做過核酸檢測。1月17日執法人員當場送達了《關於印發天津市進口冷鏈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規範的通知》,由店員代為簽收。兩日後,執法人員發現該店仍未作出任何整改。市場監管部門決定對該店經營場所進行查封,待整改完成後可恢復經營。
1月20日上午,越秀路街市場監管所執法人員對該店進行了查封,在其貨櫃和冰箱上張貼了封條。 由於法定代表人章某不在店內,店員拒不簽收《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書》,執法人員依法將該文書留置送達。店鋪查封后,章某不僅沒有配合市場監管部門積極整改,反而對市場監管部門進行了投訴,並擅自撕毀了封條。當天下午,市場監管部門立即聯繫屬地越秀路派出所報案,公安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執法人員共同前往現場,致電法定代表人章某到公安機關配合調查。據悉,公安部門目前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決定對違法行為人章某予以行政拘留五日處罰。
1月22日下午,該公司按照“五不準”的要求將店內2名從業人員的陰性核酸檢測證明以及在售批次貨品入境檢驗檢疫證明、核酸檢測證明及消殺證明,店內消殺記錄提交至市場監管部門,並已將在售批次貨品全部錄入進口冷鏈食品追溯系統,執法人員檢查無誤後立即解除行政強制措施,當日下午將《解除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書》送達至該公司,由會計蓋章簽收。
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嚴峻
千萬不可麻痹大意,心存僥倖
要時刻繃緊安全意識的弦
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
來源:都市現場、分宜公安、天津市人民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