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加德滿都2月23日電(記者周盛平)尼泊爾最高法院23日宣佈,去年12月20日解散眾議院的做法無效,命令尼泊爾政府在13天內重啓眾議院。
尼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拉納在宣讀裁決時説,解散眾議院的做法沒有憲法根據。
目前,尼泊爾總理奧利尚未就這一裁決公開表態。
2020年12月20日,奧利緊急召開政府內閣會議,決定向總統班達裏提議解散眾議院,提前進行眾議院選舉。班達裏隨後同意提議,並宣佈於2021年4月30日和5月10日舉行選舉。
奧利領導的尼泊爾共產黨(聯合馬列)和前總理普拉昌達領導的尼泊爾共產黨(毛主義中心)於2018年5月正式合併為尼泊爾共產黨。但據尼泊爾媒體報道,黨內兩大陣營近期爭鬥加劇。
普拉昌達陣營和其他一些政黨對解散眾議院的做法表示強烈反對。尼最高法院收到多份認為此舉違憲的訴狀,並從去年12月23日開始舉行聽證。
尼泊爾眾議院任期五年,於2017年11月和12月分兩次選舉產生,共有275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