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2月17日電 (記者 梁曉輝)即將於下週舉行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擬對突發事件應對法進行修訂。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嶽仲明17日在北京介紹説,該法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暢通信息報送和發佈渠道等。
現行突發事件應對法自2007年公佈施行以來,為抗擊地震、洪水、雨雪冰凍、新冠肺炎疫情等提供了重要法律制度保障,發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突發事件應對管理工作遇到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特別是新冠肺炎疫情對應對管理帶來新的挑戰,這些都需要通過修改法律予以解決。
關於這次修訂的總體思路,嶽仲明表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突發事件應對管理工作的決策部署,把堅持黨的領導以及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最新成果等通過法律條文予以明確;堅持問題導向,補充完善相關制度措施,吸收疫情應對中的成功經驗;堅持該法突發事件應對管理領域基礎性、綜合性法律定位不變,處理好與本領域其他專門立法的關係,做好銜接配合。
嶽仲明介紹説,國務院擬提請本次常委會審議的突發事件應對管理法草案對現行法的名稱、體例結構及條文順序進行了調整,新增“管理體制”一章,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一是,理順突發事件應對管理工作領導和管理體制;二是,暢通信息報送和發佈渠道;三是,完善應急保障制度;四是,加強突發事件應對管理能力建設;五是,充分發揮社會力量作用;六是,保障社會各主體合法權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