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免徵進口税收規定》等3部規章廢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國家税務總局令第106號

--關於廢止《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免徵進口税收規定》等3部規章的決定

《關於廢止<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免徵進口税收規定>等3部規章的決定》已經財政部、海關總署、税務總局審議通過,現予公佈。

財政部部長 :劉 昆

海關總署署長:倪嶽峯

税務總局局長:王 軍

2021年4月13日

關於廢止《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免徵進口税收規定》等3部規章的決定

為了適應依法行政、依法理財的需要,做好有關制度調整後的銜接工作,決定對以下3部規章予以廢止:

1.《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免徵進口税收規定》(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税務總局令第45號)。

2.《關於修改<科技開發用品免徵進口税收暫行規定>和<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免徵進口税收規定>的決定》(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税務總局令第63號)。

3.《關於修改<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免徵進口税收規定>的決定》(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税務總局令第93號)。

本決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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