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死刑!吳謝宇家屬不滿判決結果 鄰里稱印象裏很乖、學習好
新京報訊(記者 薄其雨 黃啓鵬 實習生 張弛)8月26日上午,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宣判“吳謝宇弒母案”。法院判決,被告人吳謝宇犯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三千元。吳謝宇辯護律師馮敏告訴新京報記者,吳謝宇當庭未表示上訴意願,她將在線下與吳謝宇會面後決定是否向法院提出上訴。
馮敏律師向新京報記者表示,福州中院一審宣判後吳謝宇有10天上訴期,“是否上訴要看他在上訴期內的最後意願及行為。”
吳謝宇父親的朋友沈之(化名)向新京報記者表示,前來參加庭審的吳父朋友和家屬曾希望不要判處吳謝宇死刑,宣判後吳父朋友和家屬均表示“不滿判決結果”。
吳謝宇家的前鄰居告訴新京報記者,法院宣判後全校教職工已得知“吳謝宇被判死刑”的消息,大家普遍感覺“既遺憾,又可惜”。“遺憾是因為覺得謝天琴老師真的是特別好,無論工作還是生活,她工作非常勤奮,是非常負責的老師。她以前的很多學生甚至都打電話到學校來,説知道這個消息之後,感覺太可惜了。”
上述鄰居稱,吳謝宇以前給鄰里的印象就是“特別乖,很聽話,學習好”,得知吳謝宇殺害謝天琴老師的消息後“感到不可思議”。“我們也希望判決出來後,對謝老師有一個告慰,希望她走得更安詳一些。她孩子做出這樣的舉動,肯定要承擔相應的後果。”
“我們一直覺得,謝老師可能是真的出國了,我們到現在為止都不太能接受她離開的事實。她當時住的是一個比較舊的職工樓,周圍住的老師能搬走的也基本都搬走了,只有少數幾户人還住在裏面。現在的樓從外觀來看,幾乎是保持原狀,門是鎖着的,窗户用窗簾遮着,裏面的情況我們也看不太清楚。大家能不靠近就儘量不靠近這棟樓,更不用説靠近她住的房子了。”前鄰居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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