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拎摔老太不是執法是暴虐

史洪舉

9月15日,一段“南通城管拎摔賣菜老太”視頻引發關注,一名乾瘦佝僂的老年婦女被一名身着制服的城管狠狠拎摔在地上。9月16日,江蘇省南通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通報稱,違法行為人吳某(男,小海街道城管協管員)在管理流動攤販過程中,對被侵害人張某(女)實施了故意損毀財物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決定對吳某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並處罰款一千元的處罰。

如果不是視頻中拎摔老人的男子身着制服,恐怕會讓人認為這是流氓無賴在欺負弱勢羣體。但反過來説,如果是執法人員在執行公務時如此暴戾,也折射出其執法素質的低下。好在當地警方及時懲處了違法人員,回應了公眾關切。這傳遞出明顯的信號,即無論什麼樣的執法行為,都不能恣意妄為,隨意踐踏法律,侵害民眾財產和人身安全。

城市的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需要城管部門和執法人員來維護,亂擺亂放行為必須依法制止、干預和處罰。要是亂擺亂放無人管理,誰都能隨意擺攤的話,城市秩序將混亂不堪,受害的還是大多數居民。

但是,維護城市的正常秩序不代表可以隨意執法,更不代表可以暴力對待執法對象。根據《行政處罰法》及《治安管理處罰法》,執法機關從事執法活動時應尊重依法依規,尊重公民的人格尊嚴等合法權益。像南通城管這種先搶秤、折秤,後直接拎摔老人的做法,根本不是執法行為,而更多的是一種暴力行為,直接擊穿了一個普通人做人的底線,讓人不忍直視。

即便執法對象抗拒執法,執法人員也應遵循相應的尺度,制止暴力抗法的力度應與暴力抗法的程度相當,能夠壓制暴力抗法行為即可。一個老年人,誰也不會想象出其能有多大程度的抗法行為。無論從哪個角度出發,城管人員都不該對一個老人如此野蠻暴力。

對於這一事件,執法機關必須引以為戒。城市管理不是依靠暴力就能解決問題的,執法同樣如此。只有依法依規,遵守程序,文明規範地執法才能贏得認可。各地執法機關必須擯棄暴力執法思維,多些對執法對象的尊重,進而贏得公信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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