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鄭蕊)1月16日,文化和旅遊部官網發佈《關於優化涉港澳台營業性演出管理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關於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的總體方案》和《關於優化內地與港澳人員往來措施的通知》要求,經研究決定,自2023年2月16日起,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恢復對涉港澳台營業性演出的受理和審批。暫緩新批涉外營業性演出活動(演職人員已在境內的除外)。
《通知》指出,各地要繼續加強對營業性演出活動的審核把關,督促演出舉辦單位執行“乙類乙管”後的疫情防控措施,持續推動演出市場繁榮發展,更好滿足人民羣眾精神文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