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醫保、個税、養老......3月新規來了,今起實施!

3月1日起,

一批新規將正式施行。

涉及醫保、個税、養老......

都將影響你我的生活,

快來看看↓

01

成都市參保人省內異地就醫免備案

近日,成都市醫保局發佈《成都市醫療保障局關於我市參保人員四川省內異地就醫免備案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明確,3月1日起,成都市參保人員在四川省內施行異地就醫免備案。自免備案之日起,成都市參保人員在四川省內異地發生的住院和門診特殊疾病費用,聯網結算和墊付後回參保地零星報銷均不降低報銷比例,不提升起付線標準。

涉及醫保、個税、養老......3月新規來了,今起實施!

資料圖

02

不得利用算法對消費者

實施不合理價格差別待遇

《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3月1日起施行。明確不得根據消費者的偏好、交易習慣等特徵利用算法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施不合理的差別待遇。

03

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區域

擴至全國

銀保監會官網日前發佈消息,自2022年3月1日起,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區域擴大到全國範圍,在原有6家試點保險公司基礎上,允許養老保險公司參加試點。

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是指以養老保障為目的,領取年齡在60週歲及以上的個人養老年金保險產品。產品設計分為積累期和領取期兩個階段,領取期不得短於10年。

自2021年6月起,專屬商業養老保險在浙江省(含寧波市)和重慶市開展試點。截至2022年1月底,6家試點公司累計承保保單近5萬件,累計保費4億元。

04

2021年度個税綜合所得

年度彙算清繳開始

2021年度個人所得税綜合所得彙算清繳啓動,辦理時間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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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新版《醫師法》將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3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確規定每年8月19日為中國醫師節,明確國家制定醫師培養規劃,加強全科、兒科、精神科、老年醫學等緊缺專業人才培養。

06

民事訴訟可在線進行

《人民法院在線運行規則》3月1日起施行。明確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按照依法、自願、合理的原則,可將訴訟、調解等環節由線上轉為線下,或由線下轉為線上進行;人民法院在線運行方式支持部分參與者採用線上、其他參與者採用線下的方式參與訴訟、調解等活動。民事訴訟活動通過信息網絡平台在線進行的,與線下訴訟活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07

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

將實現全國互認

《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管理辦法》3月1日起施行,明確醫療機構應按照相關原則,開展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工作。

08

打擊假、劣種子

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3月1日起施行,將生產經營假、劣種子行為的罰款上限分別提高到20萬元以下、10萬元以下。

09

《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

調查處理規定》實施

《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3月1日起施行。特種設備發生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報告;事故發生單位的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於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的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10

提高登記註冊便利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3月1日起施行,將公司、合夥企業、個體工商户等各類市場主體登記管理進行統一規範,提高登記註冊便利度。

11

優化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清單

財政部等8部門發佈公告,自3月1日起,優化調整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增加滑雪用具、家用洗碟機、番茄汁等29項近年來消費需求旺盛的商品。

12

集中遷移保護零散烈士墓

新修訂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辦法》3月1日起施行,增加“零散烈士墓應當集中遷移保護”的要求,完善對烈士紀念設施的分級保護。

13

懲治養老領域非法集資犯罪

新修改的非法集資刑事司法解釋3月1日起施行,增加“以提供‘養老服務’、投資‘養老項目’、銷售‘老年產品’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情形,為依法懲治養老領域非法集資犯罪提供依據。

14

教材字號不應小於小4號

國家標準《兒童青少年學習用品近視防控衞生要求》3月1日起實施。根據標準,中小學教科書正文最小用字不應小於小4號,教學多媒體不應出現可察覺的閃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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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天府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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