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杜恩湖
封面新聞記者從北京獲悉:7月3日,楊紫名譽權糾紛案在北京勝訴。
被告張某宇,於2019年1月在網絡上故意發佈侮辱、誹謗楊紫的言論,侵害了楊紫的名譽權。不久,楊紫委託京都律師事務所打官司,要求侵權者賠禮道歉並賠償。
7月3日,法院正式作出判決,判決張某宇敗訴,要求公開道歉。法院同時判決被告故意通過微博發佈侮辱、誹謗楊紫的言論,侵害了楊紫的名譽權,判決向原告楊紫書面賠禮道歉,並賠償原告楊紫精神損害撫慰金及合理開支合計55000元。
楊紫7月4日委託工作室發表聲明:本案所獲賠償全數進行公益捐贈。張某宇對此已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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