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30日的一場交通事故引發大量關注,一位71歲的老人在橫穿京藏高速時被躲閃不及的車輛撞倒,當場身亡。後面一輛車也因為無法及時變道,而與撞到老人的前車追尾。北青-北京頭條記者10月16日從事故三方當事人或者親屬處獲悉,關於該事故的責任劃分已經畫上句號,交警認定該事故中行人應承擔主要責任,撞人司機承擔次要責任,而追尾司機需要為追尾承擔維修費用。
老人橫穿高速公路被撞身亡
有網友發佈在自媒體上的一段視頻顯示,8月30日下午,在京藏高速進京方向滿井橋附近,一輛在最內側車道行駛的白色私家車突然撞上從隔離護欄處試圖橫穿馬路的行人,行人飛起後墜落在相鄰的中間車道,事發後前車迅速停下,而後車司機無法向右側變道,又因事故剎車不及,造成追尾。
事發之後,北京警方對此事進行通報稱,8月30日17時25分,京藏高速公路進京方向23公里處,行人王某(女,71歲)由西向東橫過高速公路,此時,司機米某強(男,27歲)駕駛小型轎車由北向南駛來,車輛前部右側與王某相撞,造成王某死亡,車輛損壞。隨後,潘某(男,33歲)駕駛小型轎車由北向南從後駛來,與米某強所駕車輛後部相撞,造成兩車損壞。
事故發生後,交管部門迅速前往現場進行處置。經檢測,米某強、潘某不涉酒不涉毒。在高速路上出現行人導致傷亡事故,而事故現場不遠處就是一座人行天橋,為何還會出現行人橫穿事件?事發之後,引發市民和網友關注與討論。
老人現身高速原因成謎
北青-北京頭條10月16日從當事人處獲悉,此次交通事故的責任已經劃分完畢。橫穿高速路的老人王女士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條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等不得進入高速公路的規定,行人步行進入高速公路的違法行為,與本起交通事故的發生有因果關係,是交通事故發生的原因。米某強駕駛小型客車未安全駕駛的行為,同樣與本起交通事故的發生有因果關係,也是交通事故發生的原因。認定行人王某承擔事故主要責任,司機米某強承擔事故次要責任。
“我就覺得挺冤的,正常行駛在高速路上,突然發生了這麼一起事故,還需要承擔次要責任……”司機米先生告訴北青-北京頭條記者,事發時他的車輛時速超過100公里,發現有人橫穿馬路之後,立即踩剎車,但是為時已晚,還是撞上了老人,造成悲劇發生。
老人去世之後,協助處理交通事故的是老人的女婿谷先生,他告訴記者,家人至今仍沉浸在悲痛之中。老人來京10年左右,和家人一起住在距離事發現場至少兩公里外,她平時對人很熱心,外出遛彎之前也會跟家人打招呼,8月30日事發那天,老人到底為什麼出現在高速上,永遠成為一個無法解開的謎團。
谷先生推測,老人不慎誤入京藏高速之後,想穿過馬路,可能沿着進口處行走了一段距離,所以在事發位置看起來有一個過街天橋,但老人已經無法走到天橋上,“老人過馬路採用了常用的過馬路方式,站在白線位置等待車輛過去,那兒的路足夠寬,前面的黑車也已經過去了,老太太沒動,他(司機)就是貼着白線走,根本沒看路,直接就撞上了。如果車輛在行車道的中間走,就不會有事故發生。”
谷先生認為,老人誤入高速公路是一個偶然,而司機沒有集中精力開車也是一個偶然,所以最終造成這起事故發生。
谷先生認為網絡上一些關於橫穿高速路“該死”之類的評論,對老人來説很不公平:“老人如果能夠很好地分辨出來這是高速公路,她能橫穿嗎?要是能走過街天橋,她能不走嗎?”
文/北青-北京頭條記者 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