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注意 這樣超車發生事故負全責

由 伯國平 發佈於 綜合

日常開車上路

超車是再尋常不過的事了

但是有些“老司機”

自認為“藝高人膽大”

超車時各種“玩漂移”

殊不知這樣很可能會

侵犯到其他車的路權

如果因此發生事故

自己的責任肯定少不了

法律規定不能超車的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後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車

(一)前車正在左轉彎、掉頭、超車的

(二)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的
(三)前車為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

(四)行經鐵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橫道、市區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沒有超車條件的。

法律之所以這麼規定

就是因為隨意超車十分危險

稍有疏忽就可能

引發交通事故

前車左轉彎、掉頭時不要超車

2020年1月17日,荊州市的梁某飲酒後駕駛輕型普通貨車行駛至某路口時,與同向在前方左轉彎的、由楊某某駕駛的無號牌普通二輪摩托車(後載陳某某)發生碰撞,造成陳某某當場死亡,楊某某受傷及車輛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梁某飲酒後駕駛機件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逾期未檢驗的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遇前車左轉彎時超車其過錯是造成此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負此事故主要責任;楊某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未登記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其過錯是造成此事故發生的次要原因。

借道超車需謹慎

有時我們會借道超車,但也要講究方法,只有具備相應的條件,才可以借道超車。如果與對面來車有會車的可能,不要借道超車。

上圖中,轉彎道路存在視覺盲區,路中央也是雙黃實線,這都在提醒駕駛人本處路況複雜,不具備超車的條件。但圖中的車輛卻強行軋實線逆行超車,結果駕駛人看到對向來車後慌了手腳,緊急避讓致使車輛失控,發生事故。
大家注意看,過了彎道後視野開闊,且路中央是黃色虛線,此時才具備借道超車的條件。但就為了一時的便利,結果發生事故,可謂是得不償失。

欲速則不達

開車不要一味地追求速度

當前方車輛正在

左轉彎、掉頭、超車時

切記不可強行超車

【來源:安陽縣公安交警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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