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小夥子睡夢中一翻身,就從十樓跌到樓下車頂?網友一看卧室怒了

由 伯國平 發佈於 綜合

已連續住了一星期ICU的小亮(化名)

終於在14日醒了過來

這令家屬和愛心人士都鬆了口氣……

一星期前的一天凌晨

小亮還在自己租住的公寓睡得正香。

如今為什麼又會躺在ICU裏?

小夥從10樓羣租房陽台墜落

人砸在車頂上

6月8日凌晨3點左右

小亮所住的寧波鄞州萬達公寓樓下

一輛轎車突然發出刺耳的警報聲

車主發現有人墜到車頂,立即報警

墜樓的人,正是小亮!

他隨後被120急救車送到醫院搶救

並被送進了ICU病房

警方也介入調查

小亮墜落時砸在了一輛車上

在現場可以看到

轎車車頂被砸扁

形成一個內凹的V字形

再加上小亮所住的房間在10樓

他墜落時的衝擊可想而知

小亮墜落時砸在了車頂。

小亮今年20歲

住到這裏時間並不長

家人從他行李中找到了租房合同

合同是與“二房東”

寧波廣發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簽訂的

才簽約兩個月就發生這種事

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墜樓原因不明

但羣租房陽台變卧室存在安全隱患

小亮的家人查看墜樓現場後認為

小亮墜樓,很大可能是因為

“二房東”將陽台隔為卧室進行出租!

小亮所住的房子是一套羣租房

這套一百多平米的房子被隔成五間卧室

小亮的房間正是由陽台改造成的

牀鋪的位置緊貼着窗户玻璃

小亮睡的房間。

房間的窗户較大,窗台也比較低

牀面與窗台只有二三十釐米的高差

如果窗户開着時

人正躺在牀上

分分鐘都有摔下去的可能

家屬和受損車主都認為

陽台隔為卧室進行出租不僅違規

還存在着嚴重的安全隱患

租房公司及房東都需要擔責!

《寧波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若干規定》第十二條規定:“原始設計為餐廳、廚房、衞生間、陽台、過廳、過道、貯藏室、雜物間、地下室、半地下室、架空層、車庫、車棚等其他非居住空間的,不得出租供人員居住。

網友們也對此感到憤怒——

物業和“二房東”都怎麼説?

小亮的房子是由“二房東”

廣發房地產經紀公司出租的

按規定,陽台是不能改為卧室的

他們難道不清楚嗎?

廣發房地產經紀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這和原房東商量過,因為房東對租金有要求,經紀公司利潤空間小甚至虧本,所以就在客廳陽台多隔出了一間房。

這樣隔房幾年前就已經如此,也沒有哪個部門來指出問題,之前也沒有監管部門叫他們整改,所以就一直這樣作為出租房。

至於家屬方提出的賠償要求

相關負責人則是這樣回應

承租人墜樓具體原因現在還不好確定,“作為公司需要法律依據,需要根據司法程序,法院判決來處理或賠償。

在事發當晚

物業的值班保安到了現場

後來也主動去醫院看望小亮和了解情況

物業公司相關人員表示

該公寓裏有很多羣租房

對於發現的問題物業沒有強制權

只能向房東提出

或者向上級職能部門報告

小亮所住的公寓。

陽台房間涉違規,已被拆除

廣發房地產經紀公司相關人員表示

事發後,他們已應警方要求

拆除了這間陽台房——

“據我所知,我們公司在萬達公寓的其他羣租房沒有將陽台隔成房間,這户是特殊情況,就是因為租金成本高,所以把陽台也隔成一間房。以後也不會這樣隔了。”

寧波警方鍾公廟派出所表示

6月8日凌晨接到報警後

民警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處理救援並聯系家屬

經初步調查,墜樓事件為個人因素

因當事人還在醫院ICU病房

因此具體情況警方還在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