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6月24日電(記者周文其)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24日表示,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生效後,特區政府會按照法律條文履行職責。
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説明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警務處設立維護國家安全的部門,配備執法力量。李家超對警務處履行這一方面的職責有信心。他説,警務處要經歷培訓、建立制度等過程,但他相信警務處的能力。因為不少警務人員十分優秀、分析能力強,相信警務人員會履行相關職責。
李家超強調,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生效後,所有的執法工作都會按照相關法律及現行法律進行。草案説明裏也清楚表明,會堅持依法及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權益的原則,依法保護香港居民根據香港基本法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