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滿意拆遷部門認定的房屋面積,大興居民陳某想“疏通關係”增加自家一處待拆平房的面積。男子詹某某謊稱自己姐夫是某中央部委的副部長,不僅先後20次向陳某索要“活動經費”共計80餘萬元,還找人假扮拆遷辦、發改委領導現場考察。大興區人民檢察院今天通報稱,被告人詹某某因犯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
2018年5月,被害人陳某在大興區有一處平房要拆遷,因不滿意拆遷部門認定的房屋面積,便找到曾在微信上認識的男子詹某某,向其吐露想要獲取更多拆遷面積的想法,詢問詹某某能否幫忙增加拆遷面積。
詹某某隨即表示自己的姐夫是某中央部委的副部長,手底下有很多工程,可以幫陳某增加拆遷面積,但辦理此事需要經費打點關係,並以疏通關係、請客送禮等為由,先後20次向陳某索要80餘萬元。
陳某給完“活動經費”後,所期待增加的拆遷面積卻遲遲沒有落地,便懷疑自己被騙,聯繫詹某某要求返還錢款,詹某某卻一直以事情正在辦理中為由拒絕還款。
為了安撫陳某的情緒,詹某某還找劉某和吳某二人冒充拆遷辦主任和發改委副主任到陳某的拆遷地實地考察,並向陳某出具了收取錢款的收條。
然而,直至2018年底,陳某委託的事項一直沒有辦成,詹某某也聯繫不上,無奈下陳某選擇報警。2018年12月15日,嫌疑人詹某某被傳喚到案。
經審查發現,詹某某實為無業人員,其向陳某宣稱的“關係網”純屬虛構,實際上並沒有幫助陳某增加拆遷面積的能力,答應陳某委託的目的就是為了騙取錢款,在收取陳某錢款後,全部用於償還個人債務和個人消費,並沒有將錢款用於委託事項。
本案中,被告人詹某某詐騙他人財物80餘萬元,符合詐騙數額特別巨大的情形,應當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鑑於被告人詹某某有退賠、認罪認罰等從輕處罰情節,法院最終判決詹某某犯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並處罰金10萬元,屬罪罰相當。
檢察官提醒,房屋拆遷面積都是依據國家相關拆遷政策認定的,如今拆遷政策十分公開透明,被拆遷人切勿心存僥倖,企圖通過走後門、託關係等不正當方式謀取“法外利益”。本案中的被害人因貪念遭受巨大損失,被告人也因此付出了慘重代價,希望大家能引以為戒,正確、理性地對待拆遷事宜,依法依規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