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踏李盈瑩造成崴傷的球員多達7人,李盈瑩是不是要負全責?!
善惡終有報,天道好輪迴。不信抬頭看,蒼天饒過誰?
這是一道網絡上的問答題,題主的意思很直截了當,問題直指刁琳宇踩人反傷自己的事情,和被陸續挖出來的以前踩李盈瑩造成崴腳的事情。那麼李盈瑩是不是要負全責呢?她可是因為被踩導致多名球員受傷啊?
其實,在中國的女排賽場上,這種現象這些年也是發生了幾起的,但是以前都沒有引起大家的討論,只是在刁琳宇受傷之後,成了一個很熱的話題,而且責任都賴在了被踩的李盈瑩身上。比如段放造成過四人受傷,姜倩雯更是一腳讓北京女排的張碩直接退役,許若亞也是曾經讓楊藝不得不退出全錦賽的半決賽,不過呢,因為受傷的都是別的隊的球員,大家都知道,這就是以外,沒有人犯規,因此從來沒有人指責誰和熱炒作。但是這次是江蘇女排的人員受傷,必須把罪名扣在被踩人的身上。
民間噴子的理由很可笑,因為這些年踩李盈瑩的次數很多,那麼責任就必須是她的,多可笑!李盈瑩沒有犯規責任怎麼是她的?沒犯錯哪來的責任。舉個簡單的例子,一個學校有5個人遭到了校園暴力。5個孩子在操場上都被一羣惡劣的渣學生揍過。其中4人是各被欺凌一次,另一個被欺凌10次,那麼着整個校園欺凌事件的結果就是,那個被揍10次的孩子全責,打人的毫無責任,被打10次的孩子還要向他們道歉甚至賠償他們打人時的扭傷。因為這個孩子被欺負的次數最多啊!他必須是責任人,你們説有道理嗎?還有人説,李盈瑩踩中線了,對啊,那個被欺凌10次的孩子還去操場了呢。你們覺得欺凌事件的全部責任應當是那個被打次數最多的孩子承擔,是不是很有道理?這個孩子的情況和賽場上李盈瑩被踩最多,是不是完全相同的情況?
去一個熱鬧的集市去問問,每個人被踩腳的次數一樣嗎?是不是被踩腳次數最多的人就要給踩她腳的人道歉賠償?判斷依據就是她被踩的次數最多,所以就是責任人?在公交車上,有人被偷了5元錢,有人被偷了10元錢,被偷100元的就是責任人,就要給小偷道歉?不僅僅自己丟了錢,還有陪給小偷勞務費?原因就是他被偷錢數的最多啊,而且上了公交車,所以他就是全責?拍着良心説,這真的是天理嗎?
筆者記得有個人,先後經歷了唐山大地震和汶川大地震,是不是因為他經歷的大地震次數最多,他就要承擔造成地震的發生的責任?
總之,李盈瑩沒有違反國際排聯的規定,而且她是被踩,在重複一遍,她是被踩。因此她才是受害人,不管幾次,她都是受害人。至於害人的受傷了,那是自作自受。不做壞事,為啥會遭報應?大家看看李盈瑩被刁琳宇踩踏視頻,看看是不是刁琳宇有不符合道理的突然伸腳踩李盈瑩的動作。眼不瞎的都睜開眼吧,刁琳宇和3號隊員一起攔李盈瑩沒攔住,於是刁琳宇伸左腳,3號隊員伸右腳同時踩向李盈瑩,一看就是有預謀的,甚至是提前演練過的。3號隊員沒踩中,刁琳宇踩中了,然後她崴腳了。這就是蒼天沒有饒過她,讓她受傷。
補充一句話,看看上圖,只要攔網動作規範,即使對方過線也是不可能發生踩踏的。因此如果發生踩腳,只有兩種可能,一種是攔網動作不規範,一種是攔網手想害人,故意踩上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