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間諜法頒佈實施六週年以來,反間諜工作在法治軌道上不斷深化發展,全社會在法治引領下凝聚形成反間諜鬥爭的強大合力,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學好用好反間諜法法律武器。《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規定了間諜行為、國家安全機關的法定職權、公民和組織的義務和權利、法律責任等重要內容,是國家安全機關、有關部門、社會各界共同開展反間諜鬥爭的法律遵循。國家安全機關近期披露多起反間諜典型案件,以鮮活事實和深刻教訓引導人民羣眾識別現實中的間諜組織和間諜行為,並在遇到境外間諜滲透拉攏時,主動舉報、主動交代、積極配合國家安全機關開展調查工作,共同維護國家安全。
增強反奸防諜敵情意識。當前我國改革發展所面臨外部形勢嚴峻複雜,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對華開展情報滲透活動日益活躍,間諜可能就在你我身邊。從所披露的案件看,他們以我黨政軍機關、軍工企業和科研院所等核心涉密崗位人員為重點目標,通過感情拉攏、誘蝕腐化、金錢收買、提供幫助等多種手段,千方百計進行拉攏策反,同時發展運用不明真相的社會人員,蒐集核心機密情報,對我國國家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凝聚反間諜鬥爭強大合力。國家安全人人有責,既需要人人蔘與,也必人人負責、人人盡責。反間諜法頒佈實施六年來,一批公民通過“12339”舉報渠道提供了大量涉及間諜活動的可疑線索,不僅保護了自己,也為國家安全機關發現、制止和依法打擊各類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提供了有力支持和幫助。針對受欺騙、受脅迫從事間諜活動且能主動徹底交代問題、認罪悔罪的中國公民,國家安全機關堅持教育為主、懲治為輔,警示了一批,挽救了一批,進一步凝聚了全社會維護國家安全的強大合力。
【來源:人民網-時政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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