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志願者協會”與正規組織只差一字,山寨社團為何層出不窮?

“中國志願者協會”與正規組織只差一字,山寨社團為何層出不窮?

2月18日,民政部公佈2021年第一批涉嫌非法社會組織名單,提醒社會公眾謹防上當受騙。在這份名單中,絕大多數的涉嫌非法社會組織都是“中字頭”。其中“中國志願者協會”更是與正規社會組織“中華志願者協會”只有一字之差,極具迷惑性。

非法社會組織更加隱蔽

根據民政部本次公佈的名單,涉嫌非法的社會組織名稱大多中規中矩。部分組織的名稱與正規社會組織高度相似,甚至到了“以假亂真”的地步,令人難以分辨。本次被曝光的“中國志願者協會”,就與正規社會組織“中華志願者協會”名稱高度相似。

據瞭解,“中華志願者協會”是在民政部正規登記的公益性、全國性社會團體組織,是中國志願服務聯合會的常務理事單位。2月18日,中華志願者協會工作人員在回應記者採訪時表示,中華志願者協會不但與“中國志願者協會”沒有任何關係,甚至“沒聽説過”這個組織。

近年來,民政部門持續開展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工作,依法處置了大批非法社會組織,有效淨化了社會組織發展環境,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但一些組織和人員為繼續違法開展活動,在名字上大做文章,不但冠以“中國”“中華”“全國”等字樣,甚至仿照正規社會組織的名稱起名,極具迷惑性。

“中字頭”不能隨便叫

據瞭解,民政部本次公佈的涉嫌非法社會組織共10家,包括“中國志願者協會”“中國美學研究會”“中國區塊鏈委員會”“中非文化友誼協會”“中國愛國文藝家協會”“中國文化建設委員會”“國際華人藝術協會”“中國黨史研究會”“中華餘氏宗親聯合會”“中國複合型人才培養協會”。其中,絕大部分都是“中字頭”。

記者瞭解到,社會組織的名稱不能隨便叫。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社會團體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背社會道德風尚。社會團體的名稱應當與其業務範圍、成員分佈、活動地域相一致,準確反映其特徵。全國性社會團體名稱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批准,地方性社會團體名稱不得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

記者查詢“中國社會組織政務服務平台”發現,近年來查處的離岸社團、“山寨”社團名單中,帶有“中國”字樣的離岸社團、“山寨”社團有926家,數量驚人。據記者瞭解,“離岸社團”“山寨”社團主要是在登記條件寬鬆的國家和地區進行註冊的社團,多數都冠以“中國”“中華”“全國”等字樣,與國內合法登記的全國性社團名稱相近甚至相同。

文化藝術領域是重災區

今年1月以來,北京市民政局對20餘家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團體名義進行活動的非法社會組織進行依法取締。其中不乏“中國文藝家學會”“中國非物質文化學會”“中國藝術發展研究會”等看似正規的組織。記者發現,文化、藝術領域成為非法社會組織氾濫的重災區。

記者查詢“中國社會組織政務服務平台”,發現和“中國文藝家學會”名稱高度相似的還有“中國文藝家聯合會”、“中國文藝家協會”、“中國文藝協會”、“中華文藝學會”等,它們無一例外,都是離岸社團、“山寨”社團。在民政部本次公佈的涉嫌非法社會組織中,就有“中國美學研究會”、“中國愛國文藝家協會”等5家文化藝術領域的機構,佔了名單的一半。

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成立社會團體,應當具備一定數量的會員,有規範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有固定的住所,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有合法的資產和經費來源,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申請成立社會團體,應當經其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由發起人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登記。籌備期間不得開展籌備以外的活動。

截至2021年2月18日,全國各級民政部門共登記社會組織904199個,其中民政部登記社會組織共2292個。

民政部門提示,公眾可登錄“中國社會組織政務服務平台”或主管部門官方網站識別離岸社團、“山寨”社團。社會各界也可登錄“中國社會組織政務服務平台”進行投訴舉報,提供涉嫌非法社會組織的活動線索。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户端 | 記者 王琪鵬

編輯:王海萍

流程編輯 吳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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