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原總經理雲公民受賄一案。檢察機關指控,雲公民非法收受有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4.6866億餘元。雲公民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這是懲治內蒙古涉煤領域腐敗問題查處的一起典型案例,也是懲治靠企吃企、濫用職權的國企“蛀蟲”的典型案例,再次證明了,拿着國家資源去搞行賄受賄、去搞權錢交易,這個賬總是要算的。
對腐敗問題,首先要認清其政治本質和政治危害。涉煤領域腐敗往往因其涉案金額巨大而備受關注。其實,私挖濫採、侵吞國家資源不僅破壞自然生態、攫取鉅額“黑金”,其中隱藏的行賄受賄、權錢交易、“圍獵”與被“圍獵”更是嚴重破壞當地政治生態。一大批受組織培養多年、身處重要部門關鍵崗位的領導幹部腐化變質、因貪落馬,不僅是其個人、家庭的損失,更給當地發展造成巨大破壞。如果任由腐敗問題愈演愈烈,必定影響當地人民羣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信心。
一段時期以來,內蒙古煤炭資源領域違規違法問題集中,已經成為延續多年的積弊沉痾,成為污染政治生態的最大“毒瘤”和源頭,必須以刮骨療毒的決心強力推進,堅決徹底割除。在黨中央堅強領導和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督促指導下,從2020年2月起,內蒙古自治區針對煤炭資源領域違規違法問題開展“倒查20年”專項整治,採取清底式措施查存量、根治式措施割毒瘤,全面整治煤炭資源領域違規違法問題,深化以案促改,全面淨化政治生態。
對內蒙古涉煤腐敗問題的系統治理,彰顯了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首先要從政治上看的鮮明立場。必須清醒認識各類腐敗問題的政治本質和政治危害,堅定不移推進反腐敗鬥爭,堅決消除黨內存在的政治隱患,始終算清楚這筆再明白不過的政治賬、人心向背的賬。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