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調整!低風險區來甘返鄉人員須提供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1月28日,甘肅省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辦公室調整外省來甘返鄉人員管控措施。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人民羣眾就地過年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甘肅省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辦公室調整外省來甘返鄉人員管理措施:
返鄉人員是指從外省返回我省農村地區(含遠郊區、城鄉接合部、城中村等)的人員,返鄉前應提前向目的地村組報備返回具體時間,返鄉時需提供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落實14天居家健康監測,並於第7天和第14天分別進行一次核酸檢測(核酸檢測費用自理)。我省進口冷鏈食品從業人員、隔離場所工作人員、交通運輸工具從業人員等重點人羣,返回農村地區時,按上述規定執行。自駕返鄉人員返鄉後及時向村組報告,配合落實14天居家健康監測措施。高中風險區返鄉人員繼續按我省現行政策執行。
目的地為城市社區的來甘人員,按來源地風險等級進行管理。高風險地區人員或近14天內有高風險地區旅居史人員,須落實集中隔離14天措施,隔離期間不少於2次核酸檢測;中風險地區人員或近14天內有中風險地區旅居史人員,需核驗72小時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能提供的,須在“兩站一場”臨時留觀,進行核酸檢測(留觀期間食宿費用自理),回到目的地後落實14天居家健康監測,並第7-10天進行一次核酸檢測;低風險區來甘人員,核驗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憑健康碼“綠碼”可有序流動,不能提供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回到目的地後,應主動向社區報備,並及時進行核酸檢測,在甘期間要做好個人防護,減少出行,不聚集。自駕返回人員到達目的地後應及時向社區報告,提供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能提供的,應及時進行核酸檢測。以上人員凡涉及核酸檢測的,費用全部自理。
各地各部門要及時調整相應管控措施,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人員要帶頭就地過年,減少省內人員流動,防止因人員流動導致疫情傳播擴散。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劉曉芳
來源:蘭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