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醫保局第3號令,進一步提升醫保定點零售藥店業務能力,保障參保羣眾的基本醫療需求,12月24日下午,醫保局組織全市相關藥店召開了《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政策解讀會。會上,醫保局相關人員詳細解讀了該暫行辦法,傳達了醫保局關於貫徹暫行辦法的相關精神,目的是為了提高參會人員對《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的理解,提升守法意識及監管效果。
醫保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張作羣同志對下步工作提出了三點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視,規範管理。《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的出台,是醫保基金監管的重要依據之一,各定點零售藥店要高度重視此次培訓的內涵,逐項研究,逐條學習,切實提高零售藥店規範化、法治化水平。二是要學懂悟透,匯聚合力。要準確理解《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的具體要求和管理制度內容,自覺接受監督。三是強化落實,學以致用。切實做好《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的貫徹落實,各定點零售藥店要做好培訓和落實工作,切實履行服務協議,自覺規範服務行為,堅決杜絕醫保服務中的套換藥品、刷卡取現、騙取基金等違規行為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