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日本戰國時代的武士榮耀:“家紋”的歷史與傳承

由 合永順 發佈於 綜合


家紋原本專屬於公家,最初是模仿和修改中國進口物品上的美麗花紋,之後加以創新用來裝飾隨身物品。隨着時代的發展,越來越多獨特的家紋被當作區分不同家族和勢力的標誌。一種説法是最初用於朝臣乘坐的牛車,作為識別不同家族的家紋,這種家紋被稱為“公家紋”。

“武士”原本作為日本獨特的軍事團體,經公家或位居公家政權頂端的朝廷允許,得以配備武裝以解決武士與武士之間的各種糾紛。

作戰時,各方武士莫不高舉宣示自我存在的旗幟。但在人馬混雜的戰場上,各方武士團體的旗幟需要具備專屬標誌以區分敵我,這類標誌在旗幟上的圖案就是我們日常説的“旗紋”了。武家家紋便源於此。


另一方面,朝廷授予武士團體統帥或者首領旗幟或賬幕,作為下令展開軍事行動的證明,並於戰後賞賜武器和日用品。此種方式另有一不成文的規定:如果這些獎勵品上有任何圖案,就將這些獎勵品連同圖案一起賜予武士,這就是“下賜紋”的由來。

由於武士以立軍功晉升公家或與朝廷和公家關係緊密為榮,因而有“擁有下賜紋即為公家社會認同的證明”的想法。因此,擁有下賜紋的武士,在武家之中被認為是身份高貴的一類人。

除此之外,神社和寺院也擁有自古傳下的徽紋,稱為“寺紋”或“神紋”。這些徽紋有的是與關係良好的公家所賜,有的是因祭祀的主神而來,使用的時間早於武家。

武士勢力的不斷加強,終於導致了“幕府”的建立,而公家在歷經室町時代進入戰國時代前的這段過渡時期裏,實力減弱至僅存一個象徵性的政治名號而已,武家取而代之成為日本權力的重心,傳承家紋的工作也隨之由公家落到了武士的頭上。


在武家持續握有大權的情況下,家紋除了被定義為“地位的象徵”外,有別於此的另一項功能也再度獲得重視,即“在戰場上異於其他家族之處”。武家的生存情況很大程度上依賴於武士們的即戰力而定。隨着政局的動亂,抗爭越發嚴重,“武士”的人數極大增加,而另立門户被擁立為“新武士”的人也不在少數。在這樣的情況下,家紋的數量於是也就直線上升了,除了仿照植物,動物,雲,月等自然景物外,也選擇用生活中的物品,文字和符號等各類事物。不僅如此,武家的家族,可以説是公家政權尚存時即延續至今的武家名門。

四姓族人每回分家便另定家紋,同族人使用同一種徽紋,依家紋識別血統。“四姓統治武家社會的體制和武家之間的地位與家紋的理解”也開始出現在各自武家勢力的主從之間。非四姓出身的武士,也逐漸認為自主君或是地位崇高的武家處獲賜家紋是一種榮耀。武家藉由與名門世家使用相同家紋取得社會地位的方式,與公家時代並於太大區別。出人意表的是有眾多武家,尤其是歷史悠久的家族,都使用同樣的家紋設計。


源平戰爭結束後,擔任幕府重要職務的人幾乎全是源氏一族。守護,這種地方行政官中雖有非源氏族人者,但仍多與四姓(源,平,藤原,橘)有關。

此四姓原為公家轉變成為,還利用圓形或正方形圖繞,並列或組合等的方式加工設計的家紋。類似於這樣利用各類題材設計的家紋,可以分成象徵家族絕對權威勢力和武家精神的“尚武紋”,源於特定信仰的“信仰紋”,以及表示吉利的“吉祥紋”。

然而,日後由於原有的家紋越來越複雜,因此導致在戰場上已無法將家紋當作旗紋用以識別敵我。武家於是為了應不同目的而擁有多種徽紋。例如表示家族門第的“下賜紋”,祖先傳下的徽紋,以及容易識別,適合大量生產,形狀簡單且可用於戰場上的徽紋等等。

傳承到德川幕府江户時代的武家,以這些徽紋中的某一個為“定紋”(本紋和表紋),依不同場合使用不同的徽紋。

另立門户或是身份較低的家族,因顧及本家或身份地位較高的大名家,而更改設計的細節。另一方面,地位較高的大名,也紛紛更改設計創造出特有的“獨佔紋”。如此這般,創作出號稱多達40000種前所未有,各種稀奇古怪的家紋。


戰國時代末期,用來識別部隊和個人的軍旗、指物和馬印快速發展。這是由於在歷經因國界產生的區域矛盾之後,隨着天下漸漸統一和平,混合的大型部隊開始進行大規模組織作戰的緣故。除了用來區分敵我,使用醒目的識別標誌,不僅可以向主君展現自己的功績,還有助於加強部隊的合作與士氣的提升,因此與友軍之間的溝通格外重要。

還有一種説法認為,馬印的出現是在元龜年間(1570—1573),和織田信長開始展現統一天下的時間不謀而合。

最早用來當作武將識別標誌的是陣旗。起初只以旗杆穿過陣旗上方,下方並未固定,稱為“流旗”或“長旗”。日後為了避免受到風吹的影響以及在移動時糾纏成團,才開始將整面陣旗固定在旗杆上,稱為“昇旗”。

昇旗依照固定在旗杆部分的形式不同,可分為“乳付旗”和“縫卷旗”。

以多塊被稱為“乳”的小塊布或皮革規則排列固定在旗杆上的,稱為“乳付旗”,以一整塊布包裹在旗杆固定的,稱為“縫卷旗”。


流旗和昇旗尺寸大小不一,長寬比例接近正方形的,稱為“四方”,長度較明顯的長方形,稱為“四半”。根據文獻記載,正式四半旗的長寬比例為1:1.5,但根據遺留下的陣旗推斷,比例實際各不相同。在陣旗上方懸掛小型流旗或添加形式有別於其他旗的裝飾物十分常見,這類小型裝飾物統稱為“出”。雖然已經以大小,形式,圖案和顏色區分不同的陣旗,但由於只靠旗幟本身越來越難以辨別,後來便出現了以木頭和紙張做成的立體辨別標誌,稱為“作物”。武將把這些旗幟和作物互相組合,用來裝飾或誇耀自己和自己的部隊。

插在背後的小型識別標誌,稱為“指物”或“背指物”。可分為旗和作物,分別稱為“旗指物”和“作物指物”,但這不是統一的説法。因中日兩國曆史不同而叫法不一。


背指物中,步卒使用的“足輕指物”,負責聯絡跑腿的士兵背後插的“使番指物”,以及賜予擔任特定任務者的“番指物”,為採取統一設計的職務識別標誌。而插在武將個人背後的識別標誌,則使用他們特有的設計,稱為“自身指物”。率領大軍的武將坐鎮的識別標誌有“纏”,“馬印”(馬標,馬驗)。纏的形式僅限於大型旗,馬印則有旗和作物兩種。馬印僅為武將使用,有時會使用大馬印和小馬印等多種識別標誌。

文獻記載,纏和馬印各自獨立,但因家族不同和時代演變而各自產生變化。隨着地區的不同,軍旗的規格也有所不同,由於製作旗指物和馬印的原材料為布,紙和木頭,屬於一種消耗品,流傳下來的實物數量有限,但卻是戰國時代武將的信念與榮耀。


文|南書房|外國史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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