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機動車行經斑馬線時不禮讓行人的違法行為時有發生。根據2017年公安部交管局的統計數據,此前3年平均每年全國在斑馬線上發生機動車與行人的交通事故多達數千起
● 道路交通安全法對行車禮讓行人有明確規定,這説明路權分配的規則已經非常清晰明確,不能以通行效率之名侵害人的生命健康
● 一方面,要合理設置清晰醒目的人行橫道線,提醒駕駛人減速;另一方面,要嚴格執法,違法必究,加重違法責任;同時,還要培養駕駛人遵守法律的自覺意識
□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陳磊
□ 見習記者 孫天驕
11月26日上午9時許,北京市朝陽區廣順大街與阜通西大街交叉路口一側,一輛黑色大眾轎車快速右轉,與行走在斑馬線上一名身着咖啡色羽絨服的男子擦身而過。轎車不減速不讓行的做法,讓該男子頗為不滿,面露愠色。
當天,《法治日報》記者在此路口蹲點觀察的1個小時裏,總計有160多輛機動車右轉,大部分機動車能夠減速或停下等行人通過,尤其是公交車全部在斑馬線前停下禮讓,但也有十幾輛私家車沒有禮讓行人。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機動車行經斑馬線時須禮讓行人,機動車駕駛人違反法律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這意味着,機動車行經斑馬線沒有禮讓行人的,屬於違法行為。
然而,記者近日在北京、天津等地調查走訪發現,機動車行經斑馬線時不禮讓行人、與行人搶道的交通違法行為時有發生。根據2017年公安部交管局的統計數據,此前3年平均每年全國在斑馬線上發生機動車與行人的交通事故多達數千起。
接受記者採訪的專家認為,出現這種現象的根本原因在於違法行為受到處罰的概率較低且違法成本低。實際上,現有法律對於機動車禮讓斑馬線這個問題已經有非常清晰明確的規定,不過在操作層面需要進一步完善和加強,特別是要嚴格執法,違法必究,加重違法責任。同時,需要培養駕駛人遵守法律的自覺意識。
違法行為少了但仍存在
遇行人不避讓疾馳而去
11月27日下午5點,天色漸暗。50多歲的北京市民朱女士來到朝陽區南湖南路與南湖中園二條交叉路口,準備到馬路對面一家“老字號”買糕點。
此時車流量不大,綠燈亮起,朱女士踩着斑馬線過馬路,恰好有一輛白色機動車駛來。只見該車逐漸減速、在斑馬線前停了下來,等朱女士走過去後,才啓動並右轉。
朱女士告訴記者,她經常路過這個丁字路口,以前在早晚高峯的時候,車流比較大,右轉的車輛一輛接着一輛,很多司機沒有禮讓行人的意識,有時綠燈亮後也得在路口等一會才過得去。近段時間,她明顯感覺到自覺禮讓行人的司機越來越多,特別是公交車司機,都會主動停車,示意行人先行。
“當然,仍然有一些司機毫無避讓、禮讓之意,遇到行人也不減速,疾馳而去。”朱女士説,這種不禮讓行人的行為,既不文明也不安全。
記者隨後在該路口觀察約10分鐘。這10分鐘內,交通信號燈共變化5次,車流和人流都不大,右轉車輛20輛,遇到行人沒有減速、停車禮讓而直接右轉的有2輛。
類似的情況在很多路口都在上演。
公開信息顯示,今年8月11日0時起,北京路口值守斑馬線的“電子警察”正式開展執法工作,截至當日14時,已抓拍錄入120起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違法。此外,從8月中旬至9月初,北京交管“隨手拍”小程序收到市民不禮讓斑馬線行為有效線索634條。
11月28日下午,記者在天津市薊州區天一小區南門口的斑馬線處觀察發現,當時路上車輛、行人都不少,由於沒有紅綠燈,一些機動車在直行或左轉時呈爭先恐後之勢,不禮讓行人,甚至與行人搶行,行人只能試探着小心翼翼地前行。
在朝陽區廣順大街與阜通西大街交叉路口,由於周邊有多座寫字樓、大型商超以及地鐵站口,平時車流、人流都很大。在附近小區居住了10多年的王先生告訴記者,在早晚高峯時,機動車不禮讓行人、與行人搶行的情況仍時有發生,他也看到過因此司機和行人發生口角的情況,“但這兩年這種不文明行為確實大大減少了,大家的安全意識、規則意識提升了”。
記者蹲點觀察時還看到温馨一幕,一位父親帶着上小學二年級的孩子過馬路,面對禮讓的車輛,父親揮手致意,孩子則立正敬禮。孩子告訴記者,在學校里老師教育他們,在馬路上遇到車輛讓行的應該行禮向司機表示感謝。
路權分配規則清晰明確
處罰概率小違法成本低
多位司機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承認,行車時存在不禮讓斑馬線的行為。而不禮讓的原因,包括“對機動車禮讓斑馬線的規則不太清楚”“跟着前車走”“趕時間”“覺得當時與行人有一定距離不會產生危險”等。
實際上,近年來,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造成的交通事故屢見不鮮,有的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福建省福州市通報,今年11月3日,38歲的李某炎駕駛小型轎車,從廈門市往漳州市方向行駛至一路口時,未停車禮讓,與正在過斑馬線的行人陳某金髮生碰撞,造成陳某金當場死亡及車輛局部損壞。
2020年8月,浙江省金華市曝光3起未禮讓斑馬線典型事故案例。案例之一是,當年7月20日,洪某萍駕駛小型轎車沿金華市婺城區鳳山街一路口時,與過斑馬線的行人金某發生碰撞,造成金某受傷。
根據2017年公安部交管局的統計數據,此前3年全國共在斑馬線上發生機動車與行人的交通事故1.4萬起,共造成3898人死亡,其中機動車未按規定讓行導致的事故佔了總量的90%。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明確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北京市交通運輸法學研究會副會長鄭翔告訴記者,機動車禮讓行人的規定,本質上是路權的分配問題。從人文關懷角度,應該保護弱勢羣體——行人,高速行駛的機動車隱含着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的風險,需要限制其路權。
但現實中,機動車未禮讓斑馬線的違法行為頻繁發生。鄭翔認為,根本原因在於違法行為受到處罰的概率較小且違法成本低。
“任何違法行為的處罰,都需要考慮執法成本。能否在每個人行橫道線都設置監控?能否使每個沒有禮讓的行為都受到處罰?執法成本和禮讓行人所得的社會效益比是否合理?這些都需要考量。駕駛人能否做到普遍禮讓行人,與城市文明程度有關,也與城市管理水平有關。”鄭翔説。
“駕駛人不願意遵守禮讓行人的規定,通常的理由是在城市本來極其擁堵的情況下,機動車必須禮讓行人可能會加劇道路交通擁堵,降低通行效率。而且,實踐中存在許多行人不遵守交通規則,隨意闖紅燈、翻越跨欄過馬路等現象,使得駕駛人根本來不及禮讓行人。”鄭翔説,但這些都不是不禮讓的理由。
鄭翔認為,與通行效率相比,保護行人的生命安全,尊重人、保護人是最基本的交通倫理。道路交通安全法對行車禮讓行人有明確規定,這説明路權分配的規則已經非常清晰明確,不能以通行效率之名侵害人的生命健康。並且,駕駛人應該對道路狀況時刻保持警惕,隨時準備應對突發狀況,特別是遇到行人穿行的情況。行人通常速度較慢,如果駕駛人反應及時,就有足夠的時間禮讓行人。
操作層面需要完善加強
禮讓習慣亟待培養形成
早在2018年3月,公安部就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治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推動在全國開展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治理,建立常態長效治理機制,確保人民羣眾平安出行、順暢出行。
據此,各地公安交管部門進一步曝光不禮讓違法典型案例,推動公交車、出租車、公務車等重點車輛帶頭禮讓,同時加強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等違法行為治理,適時組織整治行動。
鄭翔認為,交通法律要得到遵守,首先需要法律明確清晰且具有可操作性。而在禮讓行人這個問題上,現有法律已經非常清晰,需要完善的是操作層面。
她的建議是:一方面,合理設置清晰醒目的人行橫道線,提醒駕駛人減速。可以引進先進的智能交通設施,國外已經有一種智能路口設施,一旦有人踏上人行橫道線,則會觸發投影,機動車駕駛人會看到人行橫道線變成立體護欄,促使其下意識減速。
“另一方面要加強嚴格執法,違法必究,加重違法責任。同時,還需要培養駕駛人遵守法律的自覺意識,這就需要廣泛宣傳路權分配的基本規則和交通倫理,倡導文明交通理念。”鄭翔稱。
北京政法職業學院副教授劉愛君同樣認為,應該加強宣傳教育,提升全社會的交通安全意識和文明程度,使大家自覺遵守和執行禮讓斑馬線制度。同時需要引入先進的技術手段,如信號燈設置不出現通行交叉,將機動車轉彎和行人直行通過交通信號分開等。
“對不禮讓行人的機動車駕駛人進行處罰是促使其遵守法律的一個必要手段,但還可以通過技術手段和其他柔性手段,讓大家認識到禮讓斑馬線既是為了自身安全,也是為了他人安全,提升整個社會的文明程度,促使機動車駕駛人形成自覺禮讓斑馬線的習慣,而不是因為害怕受到處罰被迫禮讓。”劉愛君説。
“機動車禮讓行人是應該的、必須的,但怎麼算不禮讓還需要進一步細化、明確。”在北京開了多年網約車的張師傅深有感觸地説,他對專家們關於完善操作層面的建議極為認同。
他向記者講述了自己的一樁“委屈事”——今年10月的一天,他在東直門橋西南方向右轉,車行至斑馬線時,看到有一個人站在斑馬線挨着路邊的地方,他對那人擺擺手,示意對方先走,但“對方毫無反應且沒有要過馬路的意思”。
張師傅繼續開車前行,結果被執法人員攔了下來。執法人員稱其沒有禮讓斑馬線。張師傅説自己禮讓了,看到行人不走自己才走的。剛巧那天的行車記錄儀沒有打開,他百口莫辯。最終,他被罰款200元、扣3分。
“現在還有一些‘低頭族’,綠燈亮了半天還站在路口一動不動地看手機。是否可以通過信息化手段,形成動態管控,明晰不禮讓情形,別讓司機太‘委屈’。”張師傅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