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祖國的花朵,這個道理全世界都是適用的,因此各個國家相繼出台了《未成年人保護法》。不過隨着各種未成年犯罪案件的發生,讓不少人開始疑惑
"未成年人保護法到底是保護未成年人不受傷害,還是保護他們可以去傷害別人?"
現在由於影響上去了,很多十二三歲的孩子也都顯得人高馬大,力氣體格上一點都不輸成年人。再加上如今網絡發達,很多小孩子從小就能夠在網絡上接觸到各種信息,這些信息大部分是未經過篩選的,孩子自然而然就容易"早熟"。
提起未成年犯罪,就不得不提到21年前日本發生的一起駭人聽聞的案件——
"福田孝行殺人案"
。日本的福田孝行殺人案引起了日本各方關注,自那以後日本開始了反思:
"保護"與"放縱"之間的界限,到底在哪裏?
這個案件發生在日本廣島市,一名剛18歲的少年福田孝行因為接收到了太多外界不良的信息,內心充滿着衝動。他在1999年4月14日,
偽裝成水管維修工人,順利進入被害者北村彌生家中。
福田孝行的犯罪行徑北村彌生的強烈反抗,福田孝行便掐死了被他壓在身下的北村彌生,並對其屍體施以惡行。北村彌生有一個剛11個月大的女兒名為夏夕,小孩子對外界氛圍特別敏感,因此在福田孝行施暴期間一直哭鬧不休。
福田孝行害怕夕夏的哭聲引來鄰居探查,乾脆一不做二不休,又將夕夏多次摔打後勒斃。當晚,下班回家的北村洋先生一進家門就驚呆了,往日等待着自己的温馨場面變成了一片狼藉的案發現場。面對家中的妻女
俱亡
慘狀,北村洋忍不住嚎啕大哭,他發誓一定要讓兇手為自己的妻女償命。
但等犯罪嫌疑人抓獲後,北村洋卻沉默了,因為福田孝行只是一個未成年。
日本滿20歲才算成年,可以喝酒並需承擔刑事責任,而福田孝行只有18歲。
日本對未成年保護到什麼程度呢?哪怕犯下了如此罪行,
北村洋連抱着自己妻女的遺像去開庭都不行,理由是怕會給未成年帶去心理陰影。
多可笑的"保護"啊,施害者害得受害者家破人亡,但受害者為了尋求正義卻還要害怕帶給施害者心理負擔。
經過了多次交涉,北村洋終於還是獲得了一個抱着遺像進入法庭的允許——給遺像蒙上黑布。果不其然,一審的判決結果是並沒有什麼用處的無期徒刑
。未成年的無期徒刑在日本就相當於什麼呢?關個七、八年便可釋放。
聽到判決結果後,福田孝行洋洋得意的跟北村洋比了個"耶"的手勢。
這個手勢徹底點燃了北村洋的怒火,他對着媒體嘶吼道:
"原來司法保護的是加害人的權益,司法重視的是加害人的人權。被害者的人權在哪兒?被害家屬的權益在哪兒?如果司法的判決就是這樣,那不如現在就把犯人放出來好了,我會親手殺了他!"
擁有正義之心的人還是有的,比如説檢察官吉田先生,吉田先生對於這個判決也非常不能接受,他對北村洋説:
"我也有個年幼的女兒,這讓我無法忍受如此判決結果,讓我們一起來為此戰鬥吧!"
吉田先生與北村洋的積極奔走驚動了當時的日本首相小淵惠三,儘管在這之後的第11天小淵惠三便因急性腦梗塞去世,但是去世前,
小淵惠三緊急提出的《犯罪被害者保護法》、《改正刑事訴訟法》、《改正
検察
審査會法》三項法案已經緊急通過。
吉田先生選擇上訴,可二審判決依舊與一審無異。為了上訴到最高法院時能夠打破現狀,吉田在社會各界人士的幫助下,終於在福田孝行與朋友的通信中找到了他刻意犯罪的證據。
信中寫了這麼一段話
"不過就是一隻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的就騎上去了……這樣也有罪嗎?"
這樣的話是來自福田孝行入獄後給友人的書信,可以看出福田孝行根本沒有一點悔過之心,這樣的未成年真的值得法律去保護嗎?
在最高法庭進行審判時,福田孝行的辯護律師團高達21人,他們都是律師界聲名赫赫的人物,合稱
"世紀辯護團"
。為了錢財與名聲,世紀辯護團不惜出賣自己的良心。如果能幫一位被輿論所攻擊的已經落於下風的犯罪者取得勝利,他們以後將接到更多的生意。
不過幸好吉田先生搜尋到的書信幫了大忙,這些信中的內容完全推翻了世紀辯護團所説的福田孝行並非有意犯罪,
在法庭外4千多名日本民眾的期盼下,福田孝行終於被判處死刑,這一判決引起了日本國內所有對此案有所關注人員的歡呼。
如今距離這樁案件的發生已經過去了21年,不少人都想知道福田孝行是否已經受到了應有的懲罰。不過就現在看來,當初為死刑而歡呼的人還是有點開心的太早了。
一直到2016年,福田孝行還好好地活在看守所內,所謂的死刑並未被執行。
有了未成年這麼一張保護傘,想要犯罪者得到應有的處罰,實在是太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