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鄧夢嬌 通訊員 李永昶 矯亞倫 臨沂報道
“警力集結完畢,小區樓道現場已控制。”
“公證處已就位,隨時可以對執行過程開展公證。”
“搬家公司已就位,隨時可以進場搬運。”
“開鎖!”
8月12日上午9時,臨沭法院依法對臨沭縣某小區一處被執行人的房屋實施強制騰空。
被執行人趙某系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的被執行人,涉案金額達60餘萬元,因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還款義務,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執行幹警對其財產進行查控時,發現其名下有一處房產,便依法啓動了司法處置程序,並於今年5月在網絡司法拍賣平台成功拍賣。
房屋拍賣成交後的兩個月內,執行幹警先後與趙某電話溝通十餘次,告知其有義務配合騰空房屋,拒不配合將面臨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如涉嫌拒執罪,犯罪線索將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等。但趙某仍不露面配合執行,因多次傳喚未到庭,執行幹警於今年7月張貼了限期騰房公告,到期後趙某仍未履行。
“法官,我在外地,再給我一週時間,我下週爭取過去。” 從5月到7月,趙某一次次拖延,卻也讓執行幹警不斷電話溝通中摸清了情況:房屋內沒有貴重物品,並且長期無人居住。面對趙某的連續失約行為,執行幹警決定強制騰房,這便有了文章開頭的一幕。
執行過程全程拍照、錄像,清點造冊,組織搬運、存放到指定地點;到場幹警維持現場秩序、護送搬運車輛、向圍觀羣眾宣傳執行政策;公證人員全程監督記錄……各環節有條不紊進行。
歷時5個小時,房屋順利全部騰空,當場交付買受人,保障申請執行人、買受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司法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