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印發關於評定李湧同志為烈士的批覆
批覆全文如下
山東省人民政府
關於評定李湧同志為烈士的批覆
魯政字〔2021〕181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於申請批准李湧同志為烈士的請示》(青政呈〔2021〕94號)收悉。依據《烈士褒揚條例》規定,特評定李湧同志為烈士,其家屬享受烈屬有關待遇。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抄送:退役軍人部,省退役軍人廳,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政府。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10月24日印發
此前報道
2021年10月3日凌晨,在對涉嫌酒駕人員盤查時,因司機拒不配合,穿越護欄致半身懸空,緊急時刻,李湧一把抓住司機,司機脱離了險境,但李湧卻因駕駛人極力掙脱失去了重心,跌落橋下,不幸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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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半島都市報綜合山東省人民政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