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美國很多行為都非常的像流氓,不過在一些事情上他們還是非常遵守原則的,比如核武器的使用。
要説美國不想用原子彈,肯定是不可能的,尤其是美國軍方,他們深知原子彈的威力,所以很希望通過這種武器解決掉對手。
比如在古巴導彈危機期間,當時美國軍方建議總統對蘇聯使用原子彈。不過還好當時美國總統沒有聽從軍方的建議,否則的話,那個時候美蘇之間就會爆發原子彈大戰了。
如果這樣,今天的世界就不會是今天這個樣子,很可能到處一片廢墟。
美國打越南很不容易,這場戰爭讓美國損失了5.8萬士兵,還有幾十萬人負傷,並且耗費了美國大量的軍費,讓他在其他方向上無法和蘇聯進行對抗。
所以如果使用核武器給越南洗地,顯然,從時間上,成本上,人員的損失上,都會大大減少。
而且,幾乎可以肯定能夠消滅掉越南的抵抗力量。
如果美國只對越南這樣做,以當時蘇聯的情形來看,很可能就此忍下來,不可能為了越南和美國打世界大戰。
那麼,美國為什麼沒有這樣做呢?我覺得這應該和當時美國的擔憂有關。
原子彈這種武器有兩個作用:
第一個是威懾!
大國之間保持理智的手段之一,就是原子彈產生的威懾能力,於是誰都不敢越雷池一步。
這裏着重説原子彈的第二個作用!
原子彈除了對核武大國威懾,還有就是能夠在對小國使用。
這種使用,很難會遭到小國的報復。
小國的大國盟友,也很難會因為小國的生死存亡,不惜使用原子彈為其報仇,因為這意味着世界大戰。
但,是如果大國對小國使用原子彈,造成的結果就是原子彈的濫用。
因為一旦有一個大國開了頭,為了解決掉小國將他從地球上抹去,所有的核武大國在對付小國的時候,都會採取這種方法。
這種方法雖然簡單有效,但是過於粗暴,而且帶來的影響是無限的。
首先,很多小國為了保護自己,也不得不研發原子彈,哪怕研究的不成功,最起碼會搞出髒彈來。到時候等國家安全受到威脅,就拿出來用,這違反了核不擴散原則。
帶來的後果也是很可怕的,那就是一旦爆發戰爭,就有可能爆發核戰爭,於是很有可能大國也被迫捲入到這場亂扔原子彈的戰爭中,然後引發世界大戰。
避免這件事情發生的唯一辦法就是儘可能不使用原子彈,同時嚴格限制小國研發核武器。
美國在遵循這些原則,蘇聯在遵循這個原則,擁有核武器的五常都在遵循這個原則。
所以,在以上原則的指導下,美國絕對不能輕易對外使用原子彈。打越南打得過就打,打不過就走。
後來蘇聯入侵阿富汗也是如此,阿富汗打了那麼多年,搞得蘇聯狼狽不堪,其實他也可以使用原子彈,但是不能開這個先河,開了這個先河,以後這個世界就亂套了。常規戰沒搞定阿富汗,蘇聯也是不得不撤兵。
美國在越戰最終沒有使用原子彈,不僅僅是因為越南地形複雜,最主要原因有以下三方面:
一是美國從1955年介入越南戰爭,直到1975年全部撤出越南,越南完成了南北統一,美國深陷戰爭泥潭近20年。美國士兵超過5.8萬人喪生,30多萬人受傷,耗資4000多億美元。
小小的越南能在美國的強大攻勢下堅持十幾年,背後是中國和蘇聯的支持,美國自然不願意將戰爭升級成跟中國和蘇聯的矛盾,況且當時的中國已經擁有核武器。
實際上美國人在越南是否該使用核武器的問題,和朝鮮的類似的,但不一樣的是越南戰爭期間美國國內出現了反戰浪潮,很大一部分民眾都希望從越南撤軍。
二是1968年7月1日由英國、美國、蘇聯等59個國家分別在倫敦、華盛頓和莫斯科締結簽署的一項國際條約《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受條約約束自然不能亂用核武器,加上當時的國際輿論壓力下,也不允許任何國家在戰爭中使用核武器。
三是美國對南越政權失去信心,想脱離戰爭泥潭,不願擴大戰爭態勢。美國的駐越兵力也由1965年的10萬人,增加至1967年的50萬人。美國向北越投擲的炸彈噸位甚至超過了它在二戰中投擲炸彈噸位的總和,然後巨大犧牲換來成果則基本可以忽略不計,得不償失。
1945年二戰結束,日本、德國、意大利是二戰的三大發起國,雖然德國和意大利在二戰末期都選擇投降,但二戰沒有因此而結束。日本還在為自己的野心死扛着,直到美國在日本的廣島和長崎投下原子彈後,日本投降二戰也結束了。
美國在二戰中對日本使用的兩顆原子彈,是人類史以來規模最大的一次使用殺傷性武器。美國是全世界第一個研製出原子彈的國家。雖説二戰結束了,但國際上的戰爭並沒有真正結束。
核武器作為一種大規模殺傷性戰略武器,一旦使用必然造成生靈塗炭。核武器的存在,一般只是作為一種威懾力,在戰爭中並不能精準的打擊目標,使用核武器更多的是傷及無辜以及傷及自己,所以使用原子彈就毫無意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