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千萬營養餐配送費,損害的是政府誠信|新京報快評

隨性簽約,隨意拖欠,隨便處置,不僅影響市場的效率,也會傷害地方政府的權威和公信力。

拖欠千萬營養餐配送費,損害的是政府誠信|新京報快評

陝西丹鳳縣學生營養餐配送中心。圖據陽光校餐數據平台

文 | 龍之朱

據紅星新聞報道,陝西宏安食品有限公司在2016年通過公開招標,參與到陝西省商洛市丹鳳縣“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中,負責為全縣76所實施該計劃的學校配送營養餐。然而,三年過去了,丹鳳縣政府僅支付過一次126萬餘元的配送費,剩餘一千多萬元配送費遲遲未結。對此,丹鳳縣科技和教體局局長方傳亮表示,目前縣裏財政比較困難,正在溝通一些存在的問題。

學生營養餐已經配送了三年,好多吃過校餐的同學已經小學畢業、中學畢業,而當地縣政府居然還拖欠企業上千萬配送費,丹鳳這一波“神操作”令人驚訝。丹鳳縣政府無視合同的法律效力,公然違約,拖欠支付企業營養餐配送費,或許真的不排除“財政困難”的原因,但暴露出的是誠信缺失的“病灶”。

首先,欠賬既然真實存在,丹鳳縣政府就該積極履約。今年年初,丹鳳縣科技和教體局抄送縣政府的一份報告顯示,彼時已拖欠企業配送費829萬餘元。報告上,該縣科技和教體局局長、後勤中心主任均手寫簽字表示情況屬實。而從年初到現在,欠賬持續增加亦屬正常。

相關企業是當地政府引進的合法合作企業,配送業務也是有相關合同和文件約定的。那麼,當地政府就應該依法支付配送費用,而不應該一拖三年,完全無視企業經營困難、難以為繼的現實。此舉很容易把企業拖黃、拖死,也會傳導給市場和社會一個當地政府失信的不良信號,並不足取。

其次,既然已經形成合同約定,就不應該橫生枝節,甚至後續追加附加條件。據當地科技和教體局局長説,“當時合同裏也沒有很明確説得給他這麼多錢,加上我們瞭解到其他與其合作的縣裏,雖然也給錢,但並沒有給他們提供場地這些,我們丹鳳縣都是無償提供(場地等)的。”但這個表述又跟前述丹鳳縣科技和教體局抄送縣政府的829萬的説法相悖,經不起推敲。

這樣的反覆儘管屢屢出現在多地政府履約過程中,但丹鳳縣如此措置仍令人不解。配送費該給多少,本來就是雙方約定認可的,“合同裏也沒有很明確説得給他這麼多錢”,那當初為什麼不提出來?而場地問題,也應該在合同裏有明確約定,這些問題即便仍有必要談,也不應該與支付欠賬混為一談。

此外,財政困難或許是實情,但並不是丹鳳縣政府拖欠企業費用的充足理由;領導更迭可能是履約困難的一個因素,但並不應該成為主導因素。一地政府本來就該遵守市場經濟的規則,併成為依法履約的典範,隨性簽約,隨意拖欠,隨便處置,不僅影響市場的效率,也會傷害自身的權威和公信力。

何況,學生營養餐本來就是一項德政工程,關係到全縣數萬學生,關係到地方政府對教育的關心愛護。而從三年實踐看,當地這個項目社會效果也很好,屢受表彰,還被省市兩級教育部門列為“營養改善計劃管理示範縣”,這也至少表明,企業運行營養餐還是成功的,地方政府對營養餐的監管也是有效的,丹鳳縣政府沒有理由不付錢。

再緊不能緊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地處商洛山的丹鳳縣,交通不便,這一點,在丹鳳人賈平凹的作品中多有呈現,營養餐不會自己到達學生手中,配送當然需要成本。希望當地政府能夠從教育的大局出發,恪守市場經濟的準則,及時、足額支付企業配送費用,給社會一個交代。

當此之時,橫生枝節,把這件事情搞成一起糾紛,甚至對簿公堂,當然並無不可,只是,那樣的話,地方政府在誠信上的損失就會被放大,而誠信“營養”缺失的問題,也會嚴重影響社會公平和公正。

□ 龍之朱(媒體人)

編輯:井彩霞 校對:李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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