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上午8時40分,海南通澳經濟開發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通澳公司)向海南省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提出1.2億元經濟補償的行政訴訟,在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9月25日,通澳公司訴海南五指山政府賠償1.2億案在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上游新聞記者/王敏
據上游新聞此前報道《250畝土地發證6年後被註銷,招商企業起訴海南五指山政府失信索賠1.2億》,上世紀90年代初,通澳公司參與海南通什市(今海南五指山市)關於南聖河兩岸“一條街”開發項目,通什市政府向通澳公司發放五本國有土地使用證,涉及共計249.94畝土地。6年後,海南通什市政府以該五本國有土地使用證遺失為由將其註銷,後五指山市政府將249.94畝土地收回並轉讓給其它單位開發。
海南省政府於2005年、2006年召開秘書長辦公會議幫助協調兩者間的問題。2017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向海南省政府發出《司法建議函》,建議其主持協調化解,委託評估機構對通澳公司的投資進行評估後進行補償。
此間,通澳公司多次將五指山政府訴至法庭。2019年12月,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2019)行賠終138號行政賠償裁定書稱,通澳公司就“一條街”項目的投資補償問題,只能與五指山市政府共同委託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再協商補償。如達不成一致意見,則可通過行政補償訴訟依法救濟。
9月25日,通澳公司代理律師、五指山市政府代理律師向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分別提交新的相關證據,並就該案關鍵問題進行質證交鋒。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向海南省政府發送司法建議函,建議海南省政府協調通澳公司與五指山市政府有關一條街存在的遺留問題。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首先,為何雙方一直未委託評估機構對通澳公司就“一條街”項目前期投資進行評估?
五指山市政府律師稱,五指山政府確實想不出來還有什麼是沒有給原告通澳公司補償的,不能編造出來補償給原告。
五指山市政府律師表示,此前通澳公司已經單方面委託評估機構就南聖河沿岸的擋土牆進行評估,評估價為798萬元。五指山市政府表示認可該結果,並進行了賠償。原告也沒有提供相關證據、證明,再次要求五指山市政府共同委託評估,沒有這些證明無法做評估。
通澳公司律師稱,共同委託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其前提是被告五指山市政府要啓動評估程序。通澳公司在2005年海南省政府秘書長辦公會議紀要作出後,就要求進行評估,但五指山政府一直不理。
通澳公司律師還稱,五指山政府不給機會,通澳公司沒有辦法提交證據,如果當天啓動評估程序,通澳公司就可以提交證據。
其次,通澳公司在“一條街”項目前期投入多少?
通澳公司律師稱,原告通澳公司沿着南聖河南北兩岸修建了擋土牆,目前擋土牆工程還在;修建完南北兩岸5.6公里聯合公路,只是當時道路比較窄,沒有現在這麼寬;在南聖河北岸挖山平整土地,此前原通什市政府批覆和通知寫明瞭土地縱深。
法官發問為何原來為1200萬的項目,通澳公司卻索賠1.2億超出了原金額的10倍。通澳公司律師稱,計算時包含了利息、違約金等,關於金額計算問題通澳公司將再做補充。
五指山市政府律師辯稱,原告通澳公司在“一條街”項目主要做的就是擋土牆工程,如果擋土牆的長度為300米,那麼原告修的路也只有三百米。現存的擋土牆、道路都是五指山政府重新修建的,原來很窄的路,也被政府拓寬了。
▲2000年2月20日,海南日報刊登原通什市土地管理局關於註銷通澳公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公告。圖片來源/受訪者提供
第三,有何證據證明通澳公司的各項前期投入?
通澳公司律師稱,2002年五指山市政府對通澳公司辦公大樓進行強拆,導致通澳公司關於“一條街”項目投入的材料、證據遺失,通澳公司無法就“一條街”項目拿出更多證據。
後來通澳公司只拿到了五箱財務憑證,其餘幾十箱材料未拿到。通澳公司曾希望法院進行調解,調解書作出後,五指山市政府沒有把相關物品交還通澳公司。通澳公司還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五指山市政府依然沒有歸還。
通澳公司律師還稱,此案發生在五指山市,根據法律規則,被告五指山市政府也應當承擔舉證責任。
五指山市政府律師辯稱,原告通澳公司辦公樓屬於違章建築,五指山市政府依法拆遷。且五指山市政府拆遷辦進行了證據保存,相關物品已通知通澳公司自行領取,但是通澳公司僅來領取了重要的財務憑證,其它未領取。因此,通澳公司沒有領取相關物品,是通澳公司自身造成的遺失。
另外,通澳公司稱“一條街“項目曾分包給多個施工單位,原告可以向施工單位或者法院申請取證,原告沒有申請。原告也可拿相關財務憑證舉證,原告也沒有拿出來。
目前,該案仍在審理當中。
上游新聞記者 王敏 發自海南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