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障不同地區養老金足額髮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備受社會各界關注。2月22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舉辦新聞發佈會,就事關人民羣眾切身利益的民生事宜,介紹了2022年的新進展。
近日,各地兩會陸續落下帷幕,多個省份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及“上調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在養老金有望迎來“18連漲”的同時,與養老金直接關聯的養老保險制度,亦在2022年有了重大突破。記者從人社部獲悉,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今年1月起,我國開始實施養老保險全國統籌,這意味着各地及時足額地發放養老金將更有保障。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自上世紀90年代建立以來,從縣級統籌起步,逐步提高統籌層次。2020年底,各省份都實現了基金省級統收統支,解決了省內地區間基金負擔不均衡的問題。但是,由於區域之間發展不平衡,經濟發展水平、人口年齡結構等存在差異,各省之間養老保險基金結構性矛盾日益突出,一些省份基金結餘比較多,但是一些人口老齡化程度比較重的省份,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壓力較大。特別是統籌層次過低,長期困擾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發展。
如何擴大養老保險基金“蓄水池”,提升統籌層次是關鍵。以縣、市為主的統籌層次在2018年邁出了關鍵一步。當年7月,我國建立了基金中央調劑制度,適度均衡了省際之間養老保險基金負擔。中央調劑制度實施4年間,共跨省調劑資金6000多億元,其中2021年跨省調劑的規模達到2100多億元,有力支持了困難省份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髮放。
今年全國統籌制度實施後,“將在全國範圍內對地區間養老保險基金當期餘缺進行調劑,用於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髮放,這就在制度上解決了基金的結構性矛盾問題,困難地區的養老金髮放更有保障。”養老保險司副司長亓濤表示,我們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全國統籌調劑資金的管理,確保基金安全、調撥順暢。
中央和地方怎麼分擔職責,是全國統籌制度落實的基礎。記者瞭解到,全國統籌實施以後,將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支出責任分擔機制。一方面,中央財政對養老保險的補助力度不會減小,保持穩定性和連續性。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支出責任將更加明確,各級政府的責任都將進一步壓實。
同時,人社部將在全國統籌以後,通過加強對養老保險政策、基金管理、經辦服務、信息系統等方面的統一管理,進一步提升整體保障能力,增強制度的統一性和規範性,更好地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髮放,為參保企業和參保人員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務。
社保基金與人民羣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目前,養老保險已覆蓋10億人以上,失業、工傷保險覆蓋人數分別達到2.3億人、2.8億人,基金年度收支規模達到13萬億元,服務內容大幅拓展,服務渠道更加多樣,基金規模越來越大、涉及人羣越來越多、管理鏈條越來越長。在新形勢下,如何維護基金安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工作亟待進一步科學化、法治化、規範化。
為此,人社部近日重新制定了《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辦法》,以零容忍態度嚴厲打擊欺詐騙保、套保或挪用貪佔各類社會保險基金的違法行為。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局局長湯曉莉表示:“今年將開展全險種社保基金專項檢查,努力守護好社保基金安全。”(經濟日報記者 敖 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