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原部長傅政華被提起公訴,一人犯數罪

極目新聞記者 胡秀文

據央視新聞客户端7月11日消息,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原副主任傅政華涉嫌受賄、徇私枉法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吉林省長春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長春市人民檢察院已向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傅政華利用擔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局長,北京市委常委,公安部副部長,中央政法委員會委員,司法部部長,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傅政華身為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情私利,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傅政華一人犯數罪,依法應當數罪併罰。

長期在公安系統任職

官方資料顯示,傅政華,男,1955年3月生,漢族,河北灤縣人,1973年9月入黨,1970年12月參加工作,在職大專畢業(北京大學分校幹部專修科法律專業),法學碩士。

司法部原部長傅政華被提起公訴,一人犯數罪
傅政華  (圖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傅政華是一名“老公安”,此前常年在公安系統任職,曾任北京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3年8月,傅政華調往公安部,歷任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委員,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副書記(正部長級),公安部黨委副書記、常務副部長等。其間,他曾擔任原中央610辦公室主任。

2018年3月,傅政華出任司法部部長、黨組副書記。

2020年5月19日,全國政協十三屆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閉幕,會上增補傅政華為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

2021年10月2日,傅政華任上落馬。

傅政華在司法系統工作時,曾經參與調查、偵辦“1996年運鈔車搶劫案”“1997年白寶山案”“門頭溝襲警案”“黃光裕案”“馬加爵案”等多起大案、要案。2010年,北京天上人間、名門夜宴等4家娛樂場所被警方查封,停業整頓6個月。那場打擊賣淫嫖娼專項行動的總指揮正是當時新上任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傅政華。

“雙開”通報現罕見措辭

2022年3月,傅政華被“雙開”,通報稱其危害黨的集中統一。

通報稱,經查,傅政華完全背棄理想信念,從未真正忠誠於黨和人民,徹底喪失黨性原則,毫無“四個意識”,背離“兩個維護”,政治野心極度膨脹,政治品行極為卑劣,投機鑽營,利令智昏,為達到個人政治目的不擇手段;參加孫力軍政治團伙,拉幫結派,結黨營私;在重大問題上弄虛作假、欺瞞中央,危害黨的集中統一;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長期結交多名“政治騙子”,造成惡劣影響;長期違規領用和攜帶槍支,形成嚴重安全隱患;對紀法毫無敬畏,執法犯法,徇私枉法,擅權專斷,恣意妄為,造成嚴重惡劣政治後果;長期搞迷信活動,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特權思想極為嚴重,生活奢靡享樂,長期違規佔用多套住房、辦公用房和多輛公車供個人及家庭享受,長期安排多名公職、現役人員為個人及家人提供服務,頻繁接受高檔宴請和旅遊安排;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嚴重破壞政法隊伍政治生態;貪婪腐化,大搞權錢交易,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2022年4月,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徇私枉法罪對傅政華作出逮捕決定。

(資料來源:央視新聞、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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