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萌叔”吳秀波被前女友陳昱霖敲詐勒索案正式審理完結,紛紛擾擾兩年多的案件就此落下帷幕。
起初是因為陳昱霖在社交平台曬出的一張自拍照,掀開了人們塵封已久的記憶。
不久後,藉着話題熱度,相關判決文書開始在網上流傳。
根據判決書內容顯示,陳昱霖犯勒索罪證據確鑿,被判三年徒刑,緩刑三年,處罰金10萬元。目前,陳昱霖已經出獄。
2月19日,有媒體從熟悉吳秀波的知情人出獲悉,經歷過這件事情之後,吳秀波已不打算再從事演員職業。同時首次向媒體披露,陳昱霖原本將面臨10年徒刑,是吳秀波向法庭出具了諒解書,她才最終獲刑3年。
消息一出,很多媒體開始倒戈,紛紛站在吳秀波的角度為他説話。不過,對於吳秀波放自己一馬的説法,陳昱霖並不打算領情。
2月19日下午,陳昱霖委託律師發佈聲明,就案件審結後引發的網絡輿情給出回應。
聲明內容先對案情做了簡單鋪墊,公開陳昱霖被採取強制措施的時間是2018年11月5日。
案件經過兩年零兩個月的調查取證後,已由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審理完結,陳昱霖於2021年1月29日重獲自由。
就相關輿論討論的話題,聲明中就四個方面進行了闡述。
第一,由於案件涉及個人隱私,法院駁回了陳昱霖方面提出的公開審理申請,依法決定對此案進行不公開審理。
判決生效後,陳昱霖方始終嚴格遵守法律規定及律師執業規範,從未向第三方透露相關案情、證據材料及判決文書。
還特意強調,法院亦未將裁判文書在互聯網進行公佈。
聲明意圖很明顯,表示有人故意將判決書公佈在網上,既然不是陳昱霖方,也不是法院,那無疑就是吳秀波一方。
第二,自從介入案情後,律師自始至終都在堅持無罪辯護,在偵查階段和批准逮捕環節,分別提交了兩份意見書,公訴機關經過審查後接受了部分辯護意見,在認罪認罰的基礎上提出以敲詐勒索罪(未遂)判處三年有期徒刑適用緩刑的量刑建議。
這條內容主要強調陳昱霖的量刑是檢方綜合相關證據和辯護建議,結合相關法律給出的,這也很好的駁斥了之前所謂的“吳秀波出具諒解書才減刑”的説法。
同時,律師還特別重審:因公訴機關以犯罪未遂提起公訴,陳昱霖及其父母沒有義務向被害人退賠,即是否退賠不是司法機關強制調整的範疇。也就是説,陳昱霖方對吳秀波之前賠付的錢款,不會進行退還。
聲明第三條,主要強調陳昱霖自願認罪認罰,不會提起上訴。
最後,律師否認陳昱霖方面不存在所謂幕後利益集團操控,強調案件自始至終都是父母的堅持和律師的應對,望公眾不要妄加猜測。
陳昱霖雖已重獲自由,卻已無法在演藝圈立足,浪費了七年青春,不知道她是否會感到後悔。
大器晚成的吳秀波,亦不能再回歸公眾視線,就現在的情況來看,雙方完全是兩敗俱傷的局面。
對於陳昱霖方面義正言辭的聲明,不知道吳秀波方面會不會再給出回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