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查查APP顯示,9月27日,張若昀父親張健新增兩條失信被執行人信息,涉案金額73766680元,具體情形均為張健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履行情況為全部未履行。
案號分別為(2022)皖02執恢6號、7號,執行法院為安徽省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關聯案件還涉及張健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兩家影視公司,分別為上海大昀影視有限公司、嘉興南北湖夢舟影視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
上海大昀影視有限公司的執行標的為38476148元,嘉興南北湖夢舟影視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的執行標的為35290532元。
目前,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張健和上海大昀影視有限公司、嘉興南北湖夢舟影視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進行限制高消費。
企查查APP顯示,張若昀父親張健共關聯11家企業,涉足文化藝術業、商務服務業、廣播、電視、電影和錄音製作業等,涉及北京、上海、廣東等6個省份地區,其中,張健擔任法定代表人職務的企業9家,目前已有4家企業註銷。
企查查風險信息顯示,張健共關聯43起司法案件,其作為被告的案件為30起,案由系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等。
2022年8月16日,張健被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2000萬元。9月27日,張健新增兩則失信被執行人信息。
2021年,張若昀曾因1.4億財務糾紛起訴父親。
2020年6月,華策影業公司和浙江南北湖夢都影業公司以及核心藝人簽署了《合作協議》,協議規定該公司核心藝人張若昀要為華策拍攝四部影視作品,每一部作品的片酬為五千萬,總額為兩億元。2020年12月,華策支付了1.5億元費用,並向夢都影業以及張若昀提供了多個影視劇項目,被拒後,華策就提出仲裁申請,要求對方返還錢款以及支付利息,同時要求張若昀就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020年4月26日,雙方《合作協議》解除,浙江南北湖夢都公司需向華策支付19713萬元(包含違約金),相關責任人承擔連帶責任。但張若昀回應,自己沒有簽約,合同上的簽名是父親張健偽造的,並提供了司法鑑定書證明。
張健在採訪中表示,自己是接受了張若昀的微信授權才去和華策談合作的,張若昀的確沒有在涉案的協議上籤署名字,但加蓋了張若昀的簽名章,協議存在瑕疵。
隨後,張若昀起訴了父親張健。
2021年1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張若昀的申請。2021年5月,張若昀撤訴。
九派新聞記者 黃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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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九派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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