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作為父母,不要強迫孩子做他們不想做的事
強迫行為在我們的生活中屢見不鮮,同樣強迫行為在家庭這個環境中也經常上演,最常見的就是父母強迫自己的孩子做不願意做的事情。
比如,讓孩子必須把桌子上的水果吃掉;必須去上週末的興趣班;必須報某個志願,必須考穩定的工作,必須找某個類型的男(女)朋友…,可以説從小到大,每一個人的成長過程中都會遭受到來自父母的各式各樣的強迫。
也因此可以明顯的看出,強迫是代際傳遞的,父母強迫孩子,孩子再用這個方法逼迫別人,再去強迫自己的孩子。
為什麼呢?因為他們得到的經驗是:強迫比溝通省事,或者他們因為父母對自己的強迫,都沒有學會用溝通去説服別人。
從呱呱墜地的嬰兒,到走出家門,走到學校,再走向社會,父母一直是孩子最重要、最主要的學習對象,父母的每一個行為,每一種做事方式都會在他們像白紙一樣的心理層面留下痕跡。
具體來説,父母的強迫會給孩子造成兩方面的影響:
1、強迫留下自卑
面對父母的強迫行為,不管這個初衷好壞與否,孩子感受到的都會是來自父母的權威,體驗到的都會是自己的弱小,而這就是自卑的根源。
當一個孩子體驗到自己的弱小,父母的逼迫時,他可能會認為自己不被愛,不被接納,而這樣的想法他是沒有辦法消化的,即他們沒有辦法合理化。
所謂的合理化是一種心理防禦方式,就是為自己已有的認知做辯護,比如在我們已有的認知裏面,爸爸媽媽是愛我們的,可是突然有一天,爸爸媽媽不僅罵我們,還打我們。那麼如果是一個小孩他就無法認為爸爸媽媽這是為了自己好才這樣的,於是他就會很矛盾。
於是他就會把這種不好的體驗壓抑到自己的潛意識裏,結果就是在成年之後,當有相似的場景出現的時候,他就會體驗到自卑,比如當對方有權威、強大、逼迫得時候。
2、習得逼迫行為,變得不會溝通
模仿是孩子學習的主要方式,而孩子模仿學習的主要對象就是父母,於是父母強迫他們,相當程度上是教會了他們利用強迫解決問題。
他們可能會在其他地方用強迫的方式對待其他人,或者當自己長大後也用強迫的方式對待自己的孩子。
心理學家認為,和任何一種人際關係一樣,親密、健康的親子關係必須建立在足夠的尊重和信任之上。我們不應該也不可能在每一件小事上都幫助孩子做出選擇,我們需要教會他們自己做選擇,因為孩子只會對自己主動做出的選擇有責任感。
舉個例子,三年級的小明,下午放學回家,不願意寫作業,要看動畫片,這時候媽媽要強迫他嗎?
媽媽要做的不是強迫他去寫作業,而是心平氣和的和他溝通,幫他分析清楚不寫作業的後果,比如需要熬夜,可能會被老師當眾批評…。
然後剩下的就需要他自己去經歷和體驗了,也許只有當他沒有寫作業,第二天接受了一系列負面評價之後,他才會意識到自己錯了,他才會反思,是不是辜負了媽媽的信任。
心理學家武志紅曾説過,越小的孩子,面臨的人生使命就越小,成敗得失,除了有心理上的意義,現實意義有時沒那麼大。
所以要讓孩子儘可能更多的做自己,自己去嘗試,自己去探索,這樣他們才可以發展出豐富的人格基礎。
相反,父母的強迫是孩子不能做自己,不能自己嘗試和探索的一種實踐。因此,作為一個心理諮詢師人,從心理發展的角度出發,強烈建議家長與孩子真誠、平等地交流。如果溝通失敗,讓孩子們自己去體驗。儘量不要強迫孩子做他們不願意做的事。畢竟,父母愛孩子有着深刻的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