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一輛新車本是一件開心的事情,然而對於孫女士來説,新買的車子當天就被撞,很是鬱悶,索賠的時候還遭到了拒絕。
剛剛拿到駕照的孫女士,直接和朋友去4S店以七萬多的價格買了一輛轎車,提車後孫女士就讓朋友幫忙開,可是開到高速的時候,孫女士的朋友告訴她,她新買的汽車可能有問題。
而孫女士的朋友稱,在超車的時候只要到了五十碼就沒有動力了,孫女士當即讓朋友將車開回4S店檢查,4S店的一個售後維修員則開着孫女士的新車出去試駕。
但是試駕的時候,維修員為了躲避行人,直接緊急剎車了,導致孫女士新買的汽車被撞,隨後又追尾前面的一輛汽車,孫女士稱新買的汽車前後都被撞,並且是4S店的維修員駕駛導致,4S店應該予以賠償。
不過4S店拒絕了,稱孫女士的車子是沒有質量問題的,當時他們已經下班,屬於下班時間,本來不應該幫孫女士去試駕的,孫女士一直以新買的車為理由要求他們給她試駕檢查,並且維修員駕駛的時候屬於正常駕駛,並且交警也判維修員無責,不應該由他們賠償。孫女士則表示新車被撞會有折損費,4S店應該承擔折損的金額。4S店拒絕了,表示只能補償孫女士五千元的維修基金。孫女士稱會通過其他途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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