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港媒資料圖)
【環球時報報道 記者 李耀】官司纏身的“亂港頭目”、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近日先後被控欺詐罪,以及香港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認為黎有潛逃風險,兩度拒絕黎的保釋外出申請,還押於赤柱監獄。23日一早,黎智英被押解到香港高等法院,一併就兩案申請保釋。案件由同屬國安法指定法官的李運騰處理,他下午批准黎智英保釋。
據香港《星島日報》23日報道,黎智英當天早上10時半,向高等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申請保釋。法庭聆訊直至下午1時05分午休,案件下午再續。李運騰批准黎智英的保釋申請,保釋金共1000萬港元,另加30萬元人事擔保,並要求他不得離開香港,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住於報稱地址,每週到警署報到3次。批准黎智英保釋申請的書面理由將擇日頒佈。按照承諾,黎智英在保釋期間不得直接或者間接接受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的指使、控制、資助,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不得會見任何外國官員,不得接受所有形式的採訪,不得在線上或線下發表任何文章,不得在社交媒體上發表意見或留言。
當天,黎智英長子黎見恩、次子黎耀恩、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及反對派人士到庭旁聽。開庭前保安發現黎見恩在庭內拍照,上前警告後,黎見恩即從手機刪除相片。
據瞭解,54歲的李運騰在香港大學取得法學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今年8月繼周家明法官後,獲特首委任為第二名高院原訟法庭的“指定法官”(共6人,名單未公佈)。他曾在6月拒絕過黎智英的保釋申請。據港媒此前報道,法官蘇惠德本月拒絕黎智英保釋申請後,曾接到亂港暴徒的恐嚇電話。
報道稱,黎智英與壹傳媒董事周達權及行政總監黃偉強,同被控於2016年至2020年向香港科技園公司隱瞞,把將軍澳工業邨的壹傳媒大樓分租予力高顧問有限公司。黎另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12月1日期間,在香港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兩案押後至明年4月16日再審。
8月12日,在被扣查近40小時後,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黎智英也曾獲准保釋。對於有網民對黎智英等人獲准保釋的不解,香港“橙新聞”當時在報道中引用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此前言論表示,香港司法制度中的保釋制度不等於直接把人放了,而是類似於內地刑事訴訟法中的取保候審。《環球時報》記者當時採訪了一位熟悉香港事務的專家,他表示,保釋不等於釋放,司法程序擺在那裏,他遲早要面對法院的審判。
來源:環球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