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在大城市落户更容易了?這些改變與你息息相關
原標題:未來在大城市落户更容易了?多地已出手!這些改變與你息息相關
1月31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對外公佈,51條具體舉措,事關我們每個人的户口、錢包還有未來的改革方向。其中有一條內容關注度非常高——推動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
方案規定,除超大、特大城市外,在具備條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羣探索實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試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户口制度,有序引導人口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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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
簡單説,以長三角為例,一個就業者在長三角A城市工作,後續又到長三角B城市,在B城市落户時,就可以把A城市的工作、居住、社保等情況累計進去,一個都市圈或城市羣內他們是互認的。
為什麼要推行户籍准入年限的同城化累計互認,這對勞動力的有序流動會產生怎樣的影響?未來在大城市落户更容易了嗎?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陸傑華進行了解讀。
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陸傑華:我舉個例子,比如長江三角洲它是一個城市羣,比如我們在A城無錫,然後你轉到了B城杭州,無論是在無錫和在杭州,你所在的年限可以累計計算,所以這是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計的一個互認。
當然有很多極端的,它可能不僅是從A城到B城,也可能到C城,但一定是在同一個區域,才能夠計算累計互認。
我們國家目前的整個的城鎮化,進入了推進重點城市羣的發展,它不是過去我們單一的城市推進,所以同城化的一種累計,我覺得對於重點城市羣的發展很重要,它作為一個區域協同發展,是有積極作用的,但個人來説,因為現在國家改革開放以後,從個體的遷移的流動來説,它不是固定的,所以同城化的互認,可以有效帶動勞動力,在區域中的有效流動,能夠促進區域城市化的發展,對個人享受基本公共服務,比較穩定的就業都是有益的。
為何將常住地作為未來落户重要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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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在登記户口制度上,要“試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户口”的標準。什麼是經常居住地,法律上是以公民離開住所地最後連續居住一年以上且作為其生活中心的,為經常居住地,但是就醫等情形除外。未來,“經常居住地”成為落户的重要評判標準,意味着什麼?
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陸傑華:經常居住地户口登記制度,是這兩年提出的一個新的概念,也是户籍改革的一個重要舉措,現在各類城市普遍的登記辦法,很多時候,會統計本地户口和外地户口,更多地把外地户作為流動人口。
所以我們的統計口徑會發生大的變化,會改變過去流動人口,帶來常住户口的户籍統計。
經常居住,把居住年限作為一個重要的標準,而不是簡單考慮是本地户口還是外地户口。這是這次户籍改革的一個很重要的里程碑性的改革。最重要的是對各方面切身的利益,第一就是就業的利益,除了就業以外,因為現在我們就業都是相對比較穩定的,你可以找到工作,但比就業更重要的就是公共服務,比如社保、醫療、孩子教育等等,還有包括我們現在住房的權益,這些都是意味着户口登記,對我們未來的公共服務的意義更大。
近年城鄉區域間户籍遷移政策逐步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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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國城鄉區域間户籍遷移正在逐步放寬。2016年,國務院發佈《推動1億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按照這個目標,2020年,全國户籍人口城鎮化率將提高到45%。
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19年末户籍人口城鎮化率已達44.38%,比上一年提高1.01個百分點。這個提高,離不開一系列户籍制度改革,目前我國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的城市已經基本取消落户限制;超大特大城市在陸續調整完善積分落户政策,大幅增加落户規模、精簡積分項目,特別是確保社保繳納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數佔主要比例。這一次方案提到的,則是主要推進超大特大城市以外的城市落户。
准入年限累計互認 寧波廣州率先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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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19年2月,國家發改委發佈意見提出,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在具備條件的都市圈率先實現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2020年4月公佈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再次提出,探索推動在長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羣率先實現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去年,這一探索已經在寧波、廣州等城市率先落地。
2020年,寧波發佈政策再度放開落户條件,該政策自去年9月11日起施行。其中最大的亮點是,長三角城市羣户籍准入年限,實現社會保險繳納年限同城化累計。按照“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要求,寧波規定,在寧波市合法穩定就業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在上海、浙江、江蘇、安徽“三省一市”繳納的社會保險在申請落户時可累計納入該市繳納年限。
與寧波落户資格互認範圍集中在長三角相比,廣州納入本市落户資格互認的範圍更廣。今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廣州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提出,“本市完善人才引進和積分落户政策,推動人才城市的户籍准入年限在我市累計認可。”值得注意的是,在此前《條例》的草案稿中,相關表述為“推動長三角、珠三角等城市户籍准入年限在我市累計認可。”可見與草案稿相比,最終實施的《條例》將户籍准入年限累計認可的城市範圍不侷限於長三角和珠三角,這也標誌着廣州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方面邁出了創新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