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護打第三針有“針假”

【大公報訊】新冠疫苗第三針接種計劃今日展開,優先讓特定組別人士(60歲以上長者、長期病患者、免疫力弱病人、醫護人員等)打針,醫院管理局昨晚宣佈,會為打第三針的員工,提供一日特許休假,而至今仍未接種新冠疫苗的員工,必須每週自費在工作時間外檢測,減低院內傳播風險。

將向特定組別發打針證明

公務員事務局日前宣佈,政府僱員如在9月30日或之前,已接種最少一劑新冠疫苗,可在接種第三針後,享有一日疫苗假期。

醫管局並宣佈,向屬特定組別的免疫力弱病人發出證明文件,方便他們儘早打第三針。特定組別的公立醫院病人,若已打第二針超過四星期,可憑醫院發出證明文件,在打第二針後四星期至六個月內打第三針。如有關病人打第二針已逾六個月,則可按長期病患者類別直接打第三針,毋須帶備上述證明文件。

醫管局稱,就已完成接種兩針並在近期返回醫院覆診或接受治療服務的病人,醫院會向他們即時發出有關證明文件。如病人未有覆診日期,醫院則會以電話或郵寄通知他們有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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